
民陣於2019年8月18日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7名民主派人士包括黎智英、李柱銘、吳靄儀等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他們早前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早(14日)開庭頒判詞,案件同時吸引大量公眾到場旁聽,庭內親屬席今早就坐滿公眾人士,李卓人及何俊仁的太太一度無法入庭。有司法機構職員表示,由於正庭籌已派發完畢,因此不可再讓更多人入庭,更表示「今日安排係咁」。而庭外大堂其後一度爆發激烈爭執,最終被告親屬獲准入庭,但需要坐在庭內律師席。
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透露,他今早8時半已到達高等法院,但當時正庭旁聽籌已派發完畢,只剩下延伸庭位置。「阿牛」其後在法院內食堂發現有30至40名疑似「排隊黨」人士,並指自己曾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的「47人案」審訊中,亦見過相關人士現身,而「排隊黨」大部分人今就帶備地蓆軟墊到場。「阿牛」續指,自己之後在庭外大堂再發現同一批「排隊黨」,同時見有被告親屬無法入庭,因而開始與職員理論,惟有職員就向他質疑指「你係佢邊個呀」,最終至開庭前5分鐘,親屬才獲准入庭。
記者之後嘗試向在庭內坐家屬席、被指為「排隊黨」人士查詢,詢問他們是哪一位被告的親屬、以及今天為何會到庭旁聽和旁聽那一案件等問題,但對方一律不作回應。
《庭刊》就本案旁聽席派籌安排向司法機構查詢。
司法機構:即時特別安排家屬在主庭旁聽
司法機構於晚上回覆表示,考慮有關案件過往聆訊的旁聽人數不多,以及聆訊預計將於十分鐘內完結,故法庭並未設有特別派籌安排,而是以先到先得的排隊方式分配座位。
根據一貫做法,任何聆訊訴訟人士欲在法庭聆訊預留座位予其家屬旁聽,需事先向法庭提出申請,以便法庭作出適當安排。由於在該案聆訊前,法庭並未收到任何預留座位予被告家屬的申請,因而沒有作出相關安排。因此,法庭遂為聆訊開始前不久方到庭申請旁聽的被告家屬,即時作出特別安排,讓他們能在主庭旁聽。
司法機構指,一直以來均會因應每宗案件的性質及聆訊的運作情況,就旁聽座位的分配作相應安排。因應是次事件,司法機構會檢視旁聽座位及相關運作安排,以期日後的聆訊能為被告家屬及其他不同類別人士,於主庭預留適量的旁聽座位。
法院:高等法院上訴庭
法官: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上訴庭法官潘敏琦、彭寶琴
上訴人: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
控罪: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案件編號:CACC84/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