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佔領立法會案第20天審訊|暫委法官李志豪因需求醫今早未開庭 案件押後周三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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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示威者佔領立法會案 ,7人審前承認暴動罪,藝人王宗堯、輕度智障男青年等共6人否認暴動等罪受審,今(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踏入第20天審訊,原定今早9時半開庭,及至9時45分,法庭書記告知暫委法官李志豪有事處理,仍需時5分鐘,會盡快開庭。數分鐘後,書記表示李官需要求醫,案件暫定本周三(5日)再續審,有法律代表叮囑書記要注意身體。【7.1佔領立法會案報道結集】

6名否認暴動罪受審的被告為: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20歲)、運輸工人何俊諺(21歲)、網媒記者馬啟聰(30歲)、藝人王宗堯(42歲)、吳志勇(26歲)及林錦均(25歲)。林另否認一項刑事損壞罪。馬啟聰、王宗堯、吳志勇另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王及吳審前認罪,餘下兩人則否認此控罪。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李志豪
被告:黃家豪、羅樂生、何俊諺、畢慧芬、孫曉嵐、潘浩超、馬啟聰、王宗堯、沈鏡樂、劉頴匡、吳志勇、范俊文、林錦均
控罪:暴動罪、非法集結罪、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的範圍罪、刑事損壞罪
案件編號:DCCC606-610/2020、DCCC1069/2020、DCCC259/2021(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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