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7月1日示威者佔領立法會案 ,7人審前承認暴動罪,藝人王宗堯、輕度智障男青年等共6人否認暴動等罪受審,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續審,智障男青年一方傳召精神科專家出庭,專家指他今年初開始會見被告,從被告口中得知他自中學起已聽到聲音,另參閱過往的醫療記錄後,認為不能排除被告在案發時出現幻聽,聽到3至4把男女聲,遭控方質疑病歷不見被告曾出現命令式幻聽。控方其後傳召自2016年為被告會診的精神科醫生出庭,他確認不見被告有幻聽病徵,並同意控方所指,被告面對審訊會引起壓力,有可能影響辯方醫生評估。【7.1佔領立法會案報道結集】
辯方傳召精神科專家黃宗顯出庭,黃自今年初起8度會見被告何俊諺(21歲),會面共逾12小時。黃指,他透過與何及其家人會面、參閱何過往的醫療記錄,於今年、即案件開審前為何撰寫報告。根據過往的醫療記錄,何於2019年6月28日起停服一種鎮靜劑,黃解釋當長期服用者突然停藥,可能會出現戒斷症狀,如坐立不安、失眠、焦慮等,較嚴重者有機會出現幻覺,例如幻聽。
辯方專家指被告可能聽到3、4把男女聲
黃又指,何曾向他提及自中五起已聽到聲音,但他曾被綁起,他擔心告知警方或院方後會被送院,故一直不敢說出此事。
黃續指,幻聽是重症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的其中一種症狀,病人會聽到有人在其身旁說話,內容多變,可能會聽到有聲音評論自己、給予意見等。辯方大律師麥健明關注當病人出現幻聽時,其行為能否自主抑或受控?黃指,若病人不懂得分辨聲音真偽,當信以為真時「可能會跟聲音去做」。
不過麥指出,何在錄影會面曾說「有朋友叫佢出去」,並無提及幻聽一事,黃認為兩者並無衝突,可以同時發生,不過從新聞片段所見,只見何的口部郁動,聽不見說甚麼,未能斷定他當時有否出現幻聽,但考慮上述因素後,黃認為不能排除何在七一當天可能出現幻聽,聽到3至4把男女聲。
控方指病歷不見被告曾聽到命令式幻聽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譚耀豪指,從何俊諺的病歷所見,他只曾聽到被責罵聲音,不曾出現幻聽「叫佢做任何嘢」,質疑黃宗顯的診斷與病史不脗合,又問黃「你會唔會覺得好奇怪呢」。黃答稱,何今年還柙小欖時被發現有幻聽問題,需要加藥。譚則質疑何的病情或因臨近審訊而惡化,其幻聽與2019年無關。
黃再指,事實上會見何16次的精神科醫生鍾維壽僅在首次會見時記錄何沒有幻聽,打後的記錄甚至沒有提及幻聽一事,因此不知鍾有否就此替何評估。
譚續問黃在8次會面中,有否發現何出現幻聽的病徵,黃確認沒有。譚遂問,黃之所以不能排除何可能有幻聽,是否單憑何的說詞、其病史及「戒斷症狀」,獲黃確認。
控方專家見16次 無發現被告幻聽病徵
控方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鍾維壽供稱,每次會見何俊諺都有替他評估有否幻聽,但從不發現相關病徵,除首次外沒有再記錄這點,原因是希望下一手負責的醫生一目了然,「將所有所謂冇發生嘅嘢、冇出現嘅嘢寫晒會好臃腫」。
回應黃宗顯提及的戒斷症狀,鍾指何並無依賴性用藥,加上他曾指藥物無起作用,反映「佢根本可能都冇食足」。
控方資深大律師譚耀豪問鍾維壽,黃宗顯在事隔3年後才會見何、審視其精神狀況,其判斷是否穩妥?鍾認為必然影響判斷的準確性,皆因「喺精神科淨係可以倚賴病患者講番畀我哋聽」,並須由病人親友、僱主等確認病況,所以事後問及數年前發生的事,無法肯定是否屬實。
控方專家:「我都唔能夠排除你有cancer」
譚又問鍾,就何現時的精神狀況而言,與3年前相比有何分別?鍾直言難以解答,但一般思覺失調或精神分裂病患者當受到壓力時容易復發。譚問,面對審訊會否引起壓力,且影響醫生評估?鍾稱有可能。
複問階段,辯方大律師麥健明問鍾維壽,是否不能排除何俊諺在案發時出現幻聽,鍾認為可能性不高,麥追問鍾是否無法排除此可能性,鍾聞言稱:「我都唔能夠排除你有cancer(癌症)。」
麥重申只是盡其職責提問,「唔係鬧交」,再次問鍾是否不能排除,獲鍾確認不能排除。審訊明續。【7.1佔領立法會案報道結集】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李志豪
被告:黃家豪、羅樂生、何俊諺、畢慧芬、孫曉嵐、潘浩超、馬啟聰、王宗堯、沈鏡樂、劉頴匡、吳志勇、范俊文、林錦均
控罪:暴動罪、非法集結罪、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的範圍罪、刑事損壞罪
案件編號:DCCC606-610/2020、DCCC1069/2020、DCCC259/2021(已合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