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佔領立法會案|警長供稱 花逾800小時反覆觀看影片及對比照片 唯一拍到王宗堯是在會議廳與人聊天約10秒片段 輕度智障被告則曾撥一名官員肖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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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示威者佔領立法會案,7人在審前承認暴動罪,有輕度智障的男被告何俊諺爭議不宜受審,暫委法官李志豪上周裁定他適宜答辯,連同他、藝人王宗堯等共有6人否認暴動受審,今(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負責檢視片段的警長出庭,警長供稱在5個月內花了逾800小時反覆觀看片段及對比照片,在片段認出王宗堯及何俊諺,其中有10秒拍到王宗堯在會議廳與人聊天,何則曾經撥一名官員的肖像。【7.1佔領立法會案報道結集】

6名否認暴動罪受審的被告為: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20歲)、運輸工人何俊諺(21歲)、網媒記者馬啟聰(30歲)、藝人王宗堯(42歲)、吳志勇(26歲)及林錦均(25歲),林另否認一項刑事損壞罪。

法庭早前裁定輕度智障被告適合答辯 拒辯方分案申請

辯方早前爭議何俊諺有智力障礙,不宜受審,並傳召精神科專家,證明何早於4歲時已被評為「有限智能」及「輕度智障」,另有閱讀障礙、自閉症譜系障礙等多重障礙,曾因出現幻聽,被醫生診斷不排除有思覺失調及精神分裂症。暫委法官李志豪上周五(23日)裁定何適宜答辯,辯方本周一申請分拆案件,昨被拒絕申請,何昨正式否認暴動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兩罪,他獲准在父親等陪同下坐於公眾席受審。辯方表明爭議何案發時的精神狀況。

控方原定今傳召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出庭,代表黃家豪的資深大律師潘熙預計需要盤問陳維安,但潘今需到終審法院處理另案,控方遂安排陳維安明天出庭作供。

案發時駐守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特別職務隊的警長彭德明供稱,他於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花了逾800小時反覆觀涉事片段及比對照片,對比何俊諺被捕時的照片、入境處人事登記照片後認出何,並見何在會議廳與其他人士交流對話,「有講嘢嘴形」。

副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庭上盤問 兩度講錯

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在庭上播放TVB新聞片段,其中立法會會議廳的直播畫面,先見到一名戴上黃頭盔的男子,後方放有數張時任官員的黑白照,包括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時任警務處長盧偉聰、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其中一幅肖像被一名身穿深色上衣男子取走。

彭表示,何俊諺當時在會議廳「推咗後面一塊板」及與他人對話。譚遂問何是否撥低了李家超的海報?彭表示同意。

不過,譚再次播放片段後稱「對唔住講錯咗」,暫委法官李志豪於是形容該為其中一幅官員肖像。

譚於是問彭,是否不曾當面接觸何,靠對比片段及照片認出何?彭確認。譚提問其間一度錯將何俊諺的名字讀成「林俊諺」,何聞言稱「你講錯我個名呀」,譚表示不好意思。

代表何俊諺的大律師麥健明盤問彭,問他是否百分百肯定該男子是何?彭表示同袍早前向他提供了何的照片,指相信何牽涉在七一立法會案,直言「冇一個百分比可以畀到,我角色係睇晒咁多段片,800幾個鐘不斷咁睇」。李官問彭是否相信片中及相中的屬同一人?彭確認。

影片拍到王宗堯 警長:「我記得片段大概10秒」

代表王宗堯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關注,彭是自行認出王宗堯抑或獲同袍告知?彭表示毋須提醒已認出王。

駱再問,那麼在逾800小時的片段中,唯一拍到王宗堯的,是他身在會議廳的片段?彭同意,王當時正與他人聊天,至於畫面時長,彭指「我記得片段大概10秒」,不久王便「行開咗」。審訊明續。【7.1佔領立法會案報道結集】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李志豪
被告:黃家豪、羅樂生、何俊諺、畢慧芬、孫曉嵐、潘浩超、馬啟聰、王宗堯、沈鏡樂、劉頴匡、吳志勇、范俊文、林錦均
控罪:暴動罪、非法集結罪、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的範圍罪、刑事損壞罪
案件編號:DCCC606-610/2020、DCCC1069/2020、DCCC259/2021(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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