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被指沒有按例註冊作社團,5名基金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及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不服定罪,2025年12月3日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上訴,暫未有判決。
在上訴當日,有兩人涉在案件進行聆訊的高等法院1庭及該樓層的女廁外拍攝他人,各被控一項「在法庭內攝影等」傳票罪,案件今(28日)提堂,被告暫毋需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23日再提堂,兩人分別以4,000元及5,000元保釋。
被告陳藍CHEN LAN(28歲)被控於2025年12月3日下午1時12分,在高等法院3樓1庭內及外,無合法權限而故意記錄法院處所,及身處法院處所的人,她准以4,000元保釋。
另一被告闾丘清月LYUQIU QINGYUE(25歲)亦被控於同日同時,在高等法院3樓女廁外,無合法權限而故意記錄法院處所,及身處法院處所的人,她准以5,000元保釋。
「612人道支援基金」案中,5名基金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及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共6人,遭票控「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2022年被裁定罪成及判處罰款。5名信託人不服定罪,之後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上訴,上訴庭於去年12月3及4日作兩天聆訊,並指將於9個月內頒下判詞。
法院:東區裁判法院
被告:陳藍 CHEN LAN、闾丘清月 LYUQIU QINGYUE
控罪:在法庭內攝影等
案件編號:ESS17876/2026、ESS17877/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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