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男警涉前年串謀販運大麻、傷人及意圖妨害司法公正 被拒保釋還柙至9月3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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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歲男警被指前年串謀他人販運大麻及傷人,另涉與他人意圖妨害司法公正,導致一名警長被指示銷毁針對他的刑事調查資料,男警被控「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3罪,今(1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度提堂,他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3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柙候訊。

被告王志輝(54歲,報稱警員)被控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控罪指,被告於或約於2023年11月,在香港與其他不明人士串謀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大麻;另於2023年11月與其他不明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導致一名被稱為「林仔」的人的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身體受嚴重傷害。

他亦被控於2023年11月16日,在香港與李志謙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害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因為警長5874被指示銷毁針對上述王志輝因公職人員行為不當指控而進行的刑事調查的資料。

法院:粉嶺裁判法院
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
被告:王志輝
控罪: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
案件編號:FLCC166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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