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41歲男警涉多次未經授權而取用警方系統資料,再在黃大仙一住宅單位淋紅油,日前被警方起訴8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及1項「刑事損壞」罪。案件今(2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8日,以處理轉介區院文件。被告准以10,000元保釋,條件包括不准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被告梁龍軍(41歲),被控8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及1項「刑事損壞」。控罪指,他於2024年4月18日至5月8日間,4度操作「案件管理及調查系統」的電腦、3度操作「第四代刑事情報電腦系統」電腦及1度操作「第五代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綜合資料電腦系統」電腦,目的在於使他本人不誠實地獲益,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控罪另指,他於2024年5月4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損壞黃大仙鳳德邨碧鳳樓某單位的大閘、大門及單位外的位置,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警方回覆查詢指,被告原駐守警察總部,現已停職。
法院:東區裁判法院
法官:裁判官林子康
被告:梁龍軍
控罪: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刑事損壞
案件編號:ESCC126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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