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4歲女童今年5月,於仁濟醫院接受頭部傷口縫合後心臟驟停,其後轉至瑪嘉烈醫院兒科深切治療部,至今仍情況危殆。事隔4個月後,一名女護士及一名病人服務助理遭起訴一項「對所看管兒童虐待或忽略」罪,案件今(3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兩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相關女童醫療報告、院方紀錄等,兩名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
兩名被告依次為張天穎(26歲,註冊護士)及尹美君(62歲,二級病人服務助理)。
二人被控於今年5月25日,在香港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4歲的女童,即X負有監護、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X,其方式可能會對X帶來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法院:沙田裁判法院
被告:張天穎、尹美君
控罪:對所看管兒童虐待或忽略罪
案件編號:STCC397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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