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女子報稱去年7月醉酒後在尖沙咀一單位內被強姦,警方事後拘捕7名懲教人員,其中4名二級懲教助理被落案起訴強姦罪,4人今(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被提訊。控方庭上指,因為涉案事主表示不會作供,控方考慮到案件沒有機會能成功定罪,因此決定撤銷對4名被告的所有控罪。裁判官曾宗堯批准撤控,4人沒有申請訟費。
4名被告為黃朝豐(23歲 )、鍾皓林(27歲)、麥潤良(31歲)及袁嘉鍾(29歲,其中袁在今年才被落案起訴。4人均報稱為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他們共同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們於2023年7月9日,在尖沙嘴彌敦道美麗都大廈某單位,強姦女子X。各人早前獲准保釋,今可取回保釋金。
法院:東區裁判法院
法官:裁判官曾宗堯
被告:黃朝豐、鍾皓林、麥潤良、袁嘉鍾
控罪:強姦
案件編號:KCCC1847/2023、KCCC122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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