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休班警涉荔景站偷拍被控窺淫罪 沒律師代表應訊擬不認罪 稱欲「慳返堂費」認未跟大律師會面 被官批評案件再需押後至6.17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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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休班警務人員涉在去年8月,於港鐵荔景站偷拍一名女子,早前被落案起訴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窺淫罪),案件原定今(2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被告「諗住慳返堂堂費」,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稱擬不認罪,惟之後於裁判官彭亮廷詢問下,確認其未曾與大律師會面。彭官批評:「咁你點預審期?都唔知爭議啲乜?」遂再押後案件至6月17日提訊。

今日為案件第三次提訊。案件上次由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押後,當時鄭官言明屬最後一次押後:「最多畀六個禮拜你⋯⋯唔能夠再拖延落去。」

被告何家俊(39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5年8月1日,在香港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X的衣服下方,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即一部手提電話,而操作設備的情況是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被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 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X同意。

法院:沙田裁判法院
法官:裁判官彭亮廷
被告:何家俊
控罪: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
案件編號:STCC75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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