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女子涉訛稱獲他人學術推薦 入讀教大博士課程 擬認「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 8.31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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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歲持香港身份證的女子涉嫌訛稱獲得他人學術推薦,從而獲取錄入讀教大博士課程,她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案件今(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庭上透露被告擬認罪,案件押後至8月31日再訊,待控辯雙方商討案情等,被告續准以2萬元保釋外出。

被告李祖⼉(31歲,報稱教大國際與比較學教育博士學生),持香港身份證。

她被控於2024年11⽉30⽇與2025年9⽉12⽇之間,⾸尾兩⽇包括在內,在⾹港透過欺騙⼿段,即向⾹港教育⼤學教職人員虛假陳述(i)何偉業是其學術推薦人,及(ii)何偉業於2024年3月5日撰寫之入學推薦信是真實的,不誠實地取得⾹港教育⼤學提供的教育學博⼠課程的教育和教學服務。

法院:粉嶺裁判法院
被告:李祖儿
控罪: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
案件編號:FLCC281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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