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人涉在2020至2024年間,賄賂柴灣茵翠苑及葵涌怡勝花園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以取得大維修工程合約,被廉署起訴,兩案今(17日)在區域法院再訊。其中涉及柴灣茵翠苑一案的兩名被告擬不認罪,案件將於明年8月25日開審,二人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獲批,每周到警署報到由兩次減為一次。至於涉及怡勝花園的案件,則押後至12月10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該案一名被告申請短暫離港獲批。
被告張烱權(42歲,報稱商人)及周淑霞(43歲,報稱自僱人士)牽涉柴灣茵翠苑一案(DCCC 868/2026),同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涉於2022年9月24日至2023年2月26日間在香港,串謀而向時任茵翠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黃健豪提供利益,以協助與張烱權有聯繫的公司,獲批茵翠苑大維修項目的承辦商合約。
兩名被告均有法律代表,其中張由大律師查錫我代表。
兩人擬不認罪,法庭排期於2027年6月8日審前覆核,8月25日開審,預留8天審訊,屆時以英語進行聆訊。控方稱,將傳召5名市民證人、4名廉署人員,兩名被告均有錄影會面片段,辯方不爭議內容。
辯方申請更改兩名被告的保釋條件,由每周前往警署報到兩次,減至每周報到一次,控方表明反對。法官高勁修聽畢陳詞後批准申請。
葵涌怡勝花園案 涉提供賭場籌碼及裝修服務
至於涉及葵涌怡勝花園一案(DCCC 884/2026)的被告黃湘豫(64歲,報稱商人),他被控4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涉先後於2020年7月5日至2024年4月13日間,4次向時任怡勝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林金水,提供價值不明的賭場籌碼及價值港幣51,200元的裝修服務,作為協助黃推薦的顧問及承辦商,獲批怡勝花園大維修項目的顧問及工程合約的誘因或報酬。
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以待索取文件;他另申請短暫離港獲批。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高勁修
被告:張烱權、周淑霞
控罪: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
案件編號:DCCC868/2026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高勁修
被告:黃湘豫
控罪:向代理人提供利益
案件編號:DCCC88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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