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2019年11月圍堵香港理工大學執法,有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聲援理大內的示威者,其後213人在油麻地一帶被圍捕,部份人被控 #暴動罪,並分拆成多宗案件處理。其中一宗涉及18人的案件上月開審,當中5人開審前認罪,今(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求情及判刑。暫委法官嚴舜儀判刑時強調,無論各被告何時加入,都必然清楚暴動實況,示威者恃人多勢眾壯大聲勢,破壞社會安寧,被告仍然加入,使暴動持續下去,將5人判囚42個月至48個月。
認罪5人分別為何健聰(36歲)、李卓朗(33歲)、梁健平(28歲)、朱梓瑩(23歲)及黎國文(26歲),他們在開審前承認暴動罪。判詞引述被告求情內容,透露梁健平中一時患腦癇症,其母親於2020年患末期腎病,由梁與父親合力照顧,由梁負責準備膳食、一日協助母親洗腎3次,辯方希望法庭寬大處理,讓他早日回家照顧家人;其餘被告則表示對犯案感懊悔,如今已經反省,強調案發當日沒有暴力行為,亦非領導角色。
暫委法官嚴舜儀判刑時強調,案發地段商住大廈林立,示威者投擲汽油彈對商戶、居民、警方及記者等現場人士,帶來直接人身傷害及財物損失的風險;公共設施被破壞,案發後現場一片狼藉,地上有玻璃樽、磚塊,易燃液體器皿等雜物,對公共開支造成負擔,認為本案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嚴官續指,無論各被告於何時加入,都必然清楚暴動實況,示威者恃人多勢眾壯大聲勢,與警方對峙,破壞社會安寧,但被告仍然加入,致使暴動持續下去,遂以5年為量刑起點。
一被告案發時剛滿20歲 獲酌情減刑3個月
5名被告分別在審前覆核、開審日等不同階段認罪,獲12個月至16個月的認罪扣減,嚴官另考慮其中3人犯案時25歲或以下、只攜帶保護性裝備,就梁健平及黎國文二人酌情減刑1個月,犯案時剛滿20歲的朱梓瑩則獲減刑3個月。
此外,嚴官念及梁健平母親患末期腎病,其後再患上關節炎,使病況更為複雜,梁原本為主力照顧者,如今父親在照顧上面對更大精神和經濟壓力,故酌情再減刑1個月。
5名被告判刑如下:
第3被告何健聰:48個月監禁
第5被告李卓朗:45個月監禁
第7被告梁健平:42個月監禁
第13被告朱梓瑩:42個月監禁
第15被告黎國文:45個月監禁
其餘15名不認罪被告依次為案發時16歲的女生、余柏鏗(20歲)、施銘洋(21歲)、李永賢(23歲)、翟耀瑋(18歲)、陳卓男(20歲)、陳志遠(20歲)、周豐德(20歲)、周家豪(27歲)、洪家穎(24歲)、林煒綸(21歲)、李傑思(18歲)及黃添樂(25歲),審訊押後至4月13日結案陳詞。
法院:區域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暫委法官嚴舜儀
被告:何健聰、李卓朗、梁健平、朱梓瑩、黎國文
控罪:暴動罪
案件編號:DCCC788/2020、DCCC575/2021、DCCC832/2022(已合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