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YouTuber涉於今年2月無合法權限下進入已停用的芝麻灣懲教所及芝新懲教所,據了解,兩人在航拍期間亦拍攝到上述懲教所,而涉事影片已被刪除。兩人遭控一項「侵入由公職人員或公共機關管轄的財產」罪,今(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將於10月24日再訊,其間二人分別准以現金500元保釋外出。
兩名被告為林樂儀(27歲)、譚達恒(26歲),均報稱任職YouTuber。
二人同被控於2023年2月17日在大嶼山芝麻灣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由香港懲教署管轄的芝麻灣懲教所及芝新懲教所。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
被告:林樂儀、譚達恒
控罪:侵入由公職人員或公共機關管轄的產業罪《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30)條
案件編號:WKCC3432/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