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泳池摸中學師弟下體 認兩項非禮罪 判12個月感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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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生於觀塘游泳池及淋浴間內非禮中學師弟,包括觸摸對方下體、以下體磨擦對方臀部,他被捕後在警誡下稱「一時好奇」及「我同佢玩下」,男生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今(3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判處12個月感化令。

被告黃子軒(18歲,報稱高級文憑學生),被控於2025年10月8日,在觀塘翠屏道2號觀塘游泳池兒童游泳池及淋浴間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X。

警誡下稱一時好奇犯案 事後已感後悔

案情指,被告是事主X的中學師兄,他邀約X到泳池游泳,並在兒童游泳池隔着泳褲摸X下體4秒,X感到不安及受驚,遂前往男更衣室。X進入淋浴間後無鎖門,並穿着泳褲,被告邀請X一同淋浴,X拒絕,並要求被告使用另一個淋浴間,被告沒有理會。

被告其後隔着泳褲觸碰X下體3次,假裝是意外觸碰,又將手放入X的泳褲內2秒,聲稱要替X手淫,X沒有理會,被告脫下自己的泳褲,用下體磨X的臀部,X受驚下離場,回家後將事件告知家人,其後報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一時好奇先至摸佢下體,我同佢玩下。」被告亦指已感到後悔。

青少年對性好奇 辯方:成年人要明白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患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症(ADHD),另有自閉症譜系障礙,後者在案發時未被發現。辯方引精神科專家報告指,被告案發時受過度刺激及貪玩,沒想到行為所致後果,事後已接受心理及精神科跟進。辯方又引案例指,青少年對性有一定好奇,「我哋作為成年人都要明白體諒」。

法院:觀塘裁判法院
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
被告:黃子軒
控罪:猥褻侵犯
案件編號:KTCC48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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