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歲男生去年在校內女廁企圖偷看女同學如廁,被當場揭發,翌日前往警署自首,在警誡下稱:「我知道錯,俾次機會我。」他早前承認一項企圖窺淫罪,今(2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曾宗堯採納報告建議,判男生入勞教中心,又提醒被告:「走歪咗好難走返轉頭,規規矩矩係好緊要,讀書成績唔好唔等於一條死路,總會搵到條啱自己嘅路去走。」着被告日後「乖乖地」,並相信被告「可以做得好」。
被告為代號C.K.N(16歲,報稱學生),他被控於2025年12月11日,在黃大仙某中學2樓女廁內,企圖暗中觀察X,而X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方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者,及X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被告不理會該X是否同意被他觀察。
被告翌日往警署自首 警誡下稱:「我知道錯,俾次機會我」
案情指,案發當日上午約11時半,事主X於課堂期間前往涉事女廁,使用廁格期間,突然聽到旁邊廁格傳出聲音,並見到有人將手掌放在地上,X彎腰查看,發現被告當時彎腰,試圖透過縫隙偷窺她如廁,X在門外等候約2至3分鐘,被告沒有步出廁格,X遂返回教室,向老師報告事件。
閉路電視拍到,被告緊隨X進入女廁,並待X離開後步出女廁。被告翌日前往警署自首,他被捕後在警誡下稱:「當時我喺女廁廁格內放咗隻手喺地下,準備望隔離廁格女同學去廁所,但係俾佢發現咗,我知道錯,俾次機會我。」
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
法官:裁判官曾宗堯
被告:C.K.N
控罪:企圖窺淫
案件編號:KCCC51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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