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1歲2個月大的女童被發現於家中死亡,同在屋內的父母被捕,二人原被控謀殺罪,控方其後改控虐兒罪,案件今(2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二人承認控罪,押後至5月11日索閱背景及感化等報告後判刑。承認案情指,女童外公外婆在案發前一晚與兩名被告及女童見面,惟其後未能聯絡上被告夫婦,兩日後登門無人應門,報警後破門進入,兩名被告赤裸地躺在士多房的地上,女童則已死亡。女童母當時指她和丈夫被邪靈附身,需要驅靈,見女兒亦被邪靈侵擾,需要驅靈,並曾將橄欖油塗在女兒身上。女童父被捕後沉默;女童母則說:「我無做過任何傷害BB嘅嘢,我只係幫佢驅咗鬼,想令佢復活」。由於屍體已腐爛,控方未能確定女童的死因。
首被告是女童父親林道升,次被告是母親陳昭彤,二人均33歲。辯方求情指,此案是一宗「令人心酸的悲劇」,兩名被告非常疼愛女兒,視她「如珠如寶」;兩人均是香港大學畢業,首被告本身有強迫症及嚴重抑鬱。辯方又指,兩名被告的信仰均為基督教靈恩派,相信有鬼附身及驅魔想法,二人在「某一刻疏忽照顧BB」,事後才意識到當時應盡快尋求他人協助。
兩名被告今天承認1項對所看管兒童虐待或忽略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押後案件,為兩名被告取背景報告及感化官報告,另外為首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首被告須續還押,次被告則續准保釋。
承認案情指,被告兩夫婦育有14個月大的女兒,一同居於錦田一間村屋。首被告曾因情緒不穩定去年4月29日入院接受治療,至5月31日才出院,同日被告夫婦帶同女兒到外公外婆家中聚會,當時女童沒有異樣。兩人與女兒於6月1日凌晨12時30分才離開,次被告父母其後一直未能聯絡上兩人,於兩日後、即6月3日登門尋找,按門鐘時見到屋內隨即關燈,遂報警求助。消防員到場破門進內,發現兩名被告赤裸地躺在士多房的地上。被問到女童在那裡時,次被告稱在託兒所,惟女童其後被發現在睡房角落的地上,遭一袋嬰兒紙尿片蓋着,頭部及身軀有手巾及毛巾覆蓋,當場證實死亡。
次被告稱兩夫妻被邪靈附身需驅靈 女兒也被邪靈侵擾
次被告對警方稱,6月1日凌晨2時她和丈夫被邪靈附身,需要驅靈,至凌晨3時見女兒看着他們,亦被邪靈侵擾,需要驅靈,她將橄欖油塗在女兒身上,並捉着她的四肢,丈夫則托住女兒胸口。二人間斷地驅靈至同日下午2時,女童再沒有反應,二人為了令女兒復活曾觸碰她四肢及對她吹氣。次被告解釋,女兒頸上的瘀傷是丈夫的指痕,又指本來將女兒放在睡房床上,聽到門鐘聲才將她放到地上。首被告被捕後沉默;次被告則說:「我無做過任何傷害BB嘅嘢,我只係幫佢驅咗鬼,想令佢復活」。二人被捕後送院,警方欲與次被告錄警誡供詞時,她拒絕回答。
鑑證科資料顯示,女童死去約1至3天,頸部有超過10道輕微擦傷傷痕,惟屍體已腐爛,未能確定死因。裁判官今一度詢問控方,死因不確定是否因為沒有證據顯示兩名被告的行為引致死亡,控方確認。
兩人港大畢業後赴加讀神學 首被告強迫症及抑鬱病發停學
兩名被告由大律師查錫我代表,求情指兩人均是香港大學畢業,在港大認識,其後一同到加拿大維珍神學院讀神學。首被告本身有強迫症及嚴重抑鬱,由於病症發作,在修讀一年後便停學;次被告則完成神學碩士課程。二人其後返港發展,並誕下案中的女童,二人非常疼愛女兒,視女兒「如珠如寶」,次被告亦親自餵哺母乳。
辯方形容此案是「令人心酸的悲劇」,與其他虐兒案的情況不相同,又指首被告案發時受精神病發作影響,次被告則一向是「很順服的妻子」,受丈夫影響。辯方又透露,兩名被告在事發20至30小時沒有睡覺,極度缺乏睡眠。
辯方續指,兩名被告的信仰均為基督教靈恩派,相信有鬼附身及驅魔想法,二人在「某一刻疏忽照顧BB」,事後才意識到當時應盡快尋求他人協助。辯方指,事件對兩名被告及家人和朋友都造成沉重打擊,稱「冇人想14個月大嘅BB就咁離開世界」。
辯方稱此案是悲劇 望法庭「以同情角度」判非監禁式刑罰
辯方又表示,兩名被告已尋求社工、臨床心理學家及精神科醫生協助,首被告的精神科醫生指示被告定時覆診,次被告則沒有明顯精神科疾病,但可繼續覆診作跟進。辯方強調此案是悲劇,應「以一個同情的角度去睇」,兩名被告失去愛女已造成心靈很大的創傷,因此需要的不是懲罰。辦方續指二人已分別被還押321日及271日,希望法庭可判處非監禁式刑罰。裁判官指,案件性質嚴重,法庭未決定如何處理判刑,會先為被告索取相關報告再作決定。
控罪指,兩名被告於或約於2022年6月1日在新界八鄉錦田水頭村某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14個月大的女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該女童,其方式相當可能令到該女童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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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粉嶺裁判法院
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
被告:林道升、陳昭彤
控罪:對所看管兒童虐待或忽略罪
案件編號:FLCC687/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