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鄧棨然昨內地刑滿出獄 今柙區院「緝捕歸案」提訊 還柙至11.2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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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涉嫌在2020年8月潛逃台灣,其間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當中10人在內地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等罪,被判囚7個月至3年。11人早前先後被移交香港,最後一名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在內地被判囚3年的鄧棨然,昨天在內地刑滿出獄後被移交返港,今(23 日)午由警車柙送到區域法院進行「依令緝捕歸案」聆訊。辯方申請押後至11月2日再訊,以待索取法律意見,其間鄧還柙懲教署。

鄧棨然今身穿短袖白襯衫、戴口罩出庭應訊,精神不俗,他由律師吳國華代表。「12港人」案被告之一、正等候刑期上訴的鄭子豪亦有到庭旁聽。

鄧棨然(34歲)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縱火」罪,以及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他涉於2019年在灣仔一單位管有半製成汽油彈及鋁熱彈原材料。

同案其餘4名被告去年7月認罪判刑

控方指,本案原有5名被告,鄧是首被告。本案於2020年6月16日在區域法院應訊時押後至同年9月8日再訊,惟包括鄧在內3名被告於同年8月23日在內地被捕,故他們缺席9月8日的提訊,法庭遂發出拘捕令。同案其餘4名被告於2022年7月16日就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判刑。

辯方申請押後至11月2日再訊,以待索取法律意見,另就被告違反保釋條件後的保釋金處理索取被告指示,希望下次再訊時一併處理。控方不反對押後,並會在押後期間考慮新增控罪。鄧今沒申請保釋,候訊期間交由懲教署看管。

散庭時,旁聽人士紛紛向鄧揮手,有人高呼:「棨然加油!」鄧沒作反應,低頭步入羈留室。

法庭: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高勁修
被告:鄧棨然
程序:依令緝捕歸案
案件編號:DCCC32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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