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理大衝突|被告稱見學生被困心情忐忑 到場為了解社會實況 離開時被圍捕 主控:又想八又唔夠膽留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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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大批示威者在尖沙咀一帶聲援理大內人士,其中19人被控非法集結一案,今(3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續審。其中一名案發時27歲的女被告供稱,她案發前一天看到學生被困理大的新聞,心情忐忑不安之下,翌日決定到尖東一帶了解「真實的社會情況」。她在盤問下解釋,新聞報道受「人哋鏡頭、人哋支筆」侷限,故她希望親身視察社區。主控張建波追問,既然想視察,為何人群離開時,她不選擇留下來?被告強調她要顧及自身安全,遭張多番質疑並謂:「又想睇又想八(卦),但八得嚟又唔夠膽留低睇?」

此外,張建波又質疑,遇上催淚煙要保護雙眼,無需使用泳鏡或生理鹽水,「用濕紙巾揞住對眼咪得囉?」被告笑謂:「用濕紙巾揞住對眼咪睇唔到路囉?」庭上傳出竊笑聲。【11.18科學館廣場一帶非法集結罪報道結集】

19名被告依次為吳肇韜(19歲,學生)、何兆川(23歲,道具製作人)、陳思晨(22歲,無業)、高敬希(18歲,學生)、陳綺敏(37歲,無業)、王穎彤(21歲,學生)、許巧靜(22歲,售貨員)、洪妙賢(24歲,電視製作)、陳東成(43歲,清潔工)、鄧耀雄(24歲,社工)、鄭肇其(52歲,廚師)、施雄國(36歲,地政總署測量員)、鄭瑞琪(30歲,文員)、陳正雯(20歲,學生)、蔡蒨盈(28歲,無業)、程曉君(27歲,文員)、鍾靜純(28歲,項目幹事)、江麗華(27歲,活動幹事)及劉頌祈(27歲,無業)。(上述均為案發年齡)

控罪指稱,19人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

第17被告程曉君選擇出庭作供。程供稱,案發前一天晚上她留意到理大事件的新聞,得知有學生被困,心情感到忐忑不安,希望事件能夠和平解決。由於她翌日放假,她受心情影響下決定前往理大附近,了解「真實社會情況」。程解釋,她較熟悉歷史博物館及科學館一帶,故選擇先前往該處觀察,她先在新文華中心附近購買早餐,再回到科學館對出空地吃早餐。

被告稱看新聞受「人哋鏡頭、人哋支筆」侷限

程指,漆咸道南路面有磚塊散落,沒有車輛行駛,行人疏落。她吃過早餐後,漫無目的地步行,途經百週年紀念公園進入科學館廣場,當時廣場上有60至70人聚集,身穿普通衣著、沒有裝備。她到達廣場時,接到朋友致電關心,於是先停下傾談,後來發現人群開始離開,便收線並打算原路折返,但隨後人群湧出,令她動彈不得,最終與其他人一同被捕。

控方外聘大狀張建波盤問時追問,何謂「真實的社會情況」;程解釋,她看新聞時角度受「人哋鏡頭、人哋支筆」侷限,所以她想親身視察社區狀況,例如是否有行人、商舖有否開門。張建波質疑,既然她想視察社會情況,為何廣場上的人群離開時,她不留下來?程強調她要顧及自身安全,「要有一定安全距離,我先會留低睇」。張指出,程早意識到前往理大附近會有風險,「市民想離開你就走,咪同你最初嘅目的相違背?」程重申她先要確保安全,張續謂:「又想睇又想八(卦),但八得嚟又唔夠膽留低睇?」

主控指遇催淚煙「用濕紙巾揞住對眼咪得囉」

此外,程的背包被搜出口罩、泳鏡、頭盔及生理鹽水等物品。程解釋,她在2019年社會事件初期,曾在街上遇到殘留催淚煙,導致雙眼不適,自此她便在背包放口罩、泳鏡及鹽水備用;至於頭盔,程則指她擔心在衝突現場會有示威者掟磚或警方發射催淚彈,所以購買備用。張建波質疑,程遇上催淚煙無需使用上述物品,「用濕紙巾揞住對眼咪得囉?」程笑謂:「用濕紙巾揞住對眼咪睇唔到路囉?」庭上傳出竊笑聲。【11.18科學館廣場一帶非法集結罪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暫委法官嚴舜儀
被告:吳肇韜、何兆川、陳思晨、高敬希、曾曉琳、陳綺敏、王穎彤、許巧靜、洪妙賢、陳東成、鄧耀雄、鄭肇其、施雄國、鄭瑞琪、陳正雯、蔡蒨盈、程曉君、鍾靜純、江麗華、劉頌祈
控罪:非法集結罪

法律代表
控方:外聘大律師張建波
案件編號:DCCC855/2020、DCCC475/2021、DCCC609/2021(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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