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油麻地暴動|11人開審前認暴動罪 案情指當中7人遭圍捕後送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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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發生的理大衝突,大批人士欲往理大外圍聲援,213人在油麻地被捕,其中涉及23人的案件,1人早前認罪,餘下22人今(10日)開審,其中11人改為認罪,須即時還柙,各人的求情押後至本案審結後處理。承認案情指,11人於11月18日晚上遭警方圍捕,當中7人先後被送院治理;各人身穿黑色衣物,部分人管有生理鹽水、勞工手套等物品。至於另外11人則否認控罪受審,審訊明續,將播放認罪被告相關片段。

由於被告及法律代表等人數眾多,案件在設於區域法院15樓的新法庭進行,22位被告被安排坐在玻璃房內,逐一走到收音咪前答辯,其中11人承認控罪:

李姓女生(案發時17歲,現21歲)
王志聰(案發時23歲,現27歲)
黃文澤(案發時23歲,現27歲)
黃梓泓(案發時18歲,現22歲)
溫英傑(案發時27歲,現31歲)
鍾景筒(案發時21歲,現24歲)
唐誌崙(案發時26歲,現30歲)
黃雅琳(案發時21歲,現25歲)
黃羽薇(案發時19歲,現23歲)
廖志文(案發時26歲,現30歲)
黃冠鋒(案發時21歲,現25歲)

11人須即時還柙,連同早前已認罪的告蘇浩臻(案發時25歲),一同待本案審結後求情及判刑。案件明續,控方將播出認罪11人的涉案片段。

圍捕行動中被拘 部分管有生理鹽水等

控方讀出11人承認的案情,期間辯方表示眾被告仍然站立,但控方需時讀出,望法庭批准各被告坐下,獲暫委法官黃雅茵批准,黃官提醒認罪被告,在控方讀出承認案情時須留意與其有關的部分。

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大批示威者佔據理大,警方隨後包圍理大,11月18日有人發起上街組成「戰線」,並「營救」理大內的示威者,當晚油尖旺一帶的交通嚴重受阻,警方其後到場驅散,推進期間不停遭受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等雜物,並以催淚彈驅散示威者,有示威者向警方回擲催淚彈。

警方在晚上約11時半展開圍捕行動,共拘捕213人包括認罪的11名被告,他們被捕時身穿黑色衣物,黃文澤及黃冠鋒分別戴上頭盔和口罩,王志聰、鍾景筒、唐誌崙、黃雅琳、廖志文則戴上面巾。部分被告則管有生理鹽水、打火機、勞工手套等物品。

此外,鍾景筒、唐誌崙、黃冠鋒被截停後隨即送院治理;溫英傑、黃雅琳、黃羽薇、廖志文則在被正式拘捕後再先後送院。

同案另12被告 1人早前已認罪11人否認控罪

至於餘下11人則否認控罪,林樂進(28歲)、林迪倫(20歲)、劉思琪(19歲)、梁健朗(24歲)、譚啟沖(24歲)、謝承峯(23歲)、王俊元(22歲)、蘇定楠(18歲)、馮文杰(19歲)、張健森(21歲)、張敖妍(18歲)。(上述均為案發年齡)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黃雅茵
被告:林樂進、林迪倫、劉思琪、李姓女生、梁健朗、譚啟沖、謝承峯、王志聰、王俊元、黃文澤、黃梓泓、蘇定楠、溫英傑、鍾景筒、唐誌崙、黃雅琳、馮文杰、張健森、張敖妍、黃羽薇、廖志文、黃冠鋒
控罪:暴動罪
案件編號:DCCC800/2020、DCCC577/2021(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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