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30場聽證會完結,獨立委員會將共627頁英文版總結陳詞文件上載至網站,部分內容在聽證會上沒有提及,其中就消防處沒有啟動「緊急警示系統」通知宏福苑火警,委員會陳詞不同意消防處的解釋,處方指系統當時只可以用於全港受影響事件。委員會認為,鑒於火災的嚴重程度及受影響的人數之多,包括正外出工作的居民,以至居民在全香港的親友,大火顯然不僅僅是地區性事件。
至於處方供稱緊急警示系統需時一小時才能發出訊息,委員會陳詞直言不可接受,一個專為緊急情況設計的系統,卻無法將緊急的訊息發放給受影響人士。
委員會另批評「999報案中心」對當日求助的安排,指有接線生錯誤地安撫居住高層的居民,稱火災僅在地面發生,而且情況處理中,因此毋須擔心。【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道結集】
針對消防處副處長(行動)陳慶勇的證供表示,大火當日沒有啟動「緊急警示系統」(EAS)發送訊息,委員會總結陳詞先引述陳慶勇的解釋指,EAS當時只可以用於全港受影響事件,例如天氣驟變、暴動、拆炸彈及關鍵基建崩潰等,而非地區性事件,亦需要一小時才能發送訊息,加上如果未仔細斟酌訊息及事先進行公眾教育就用EAS發放訊息,將十分危險,可能使受困市民作出不能預料的反應,危及他們的安全。
大火嚴重程度及影響人數 包括居民在全港親友
委員會方陳詞表示,對於當時指引導致EAS未能在大火中應用感到遺憾,並指陳慶勇在聽證會上作供時亦確認,當火警警報系統遭停用,住戶窗戶又遭到遮蔽,EAS已是唯一可向居民發出火警警報的手段。
委員會亦認為,鑒於火災的嚴重程度,以及受影響的人數之多,包括正外出工作的居民、居民在全香港的親友,大火顯然不僅僅是地區性事件(the fire was very arguably not merely a localised incident)。
委員會陳詞並批評,一個專為緊急情況設計的系統,卻無法將緊急的訊息發放給受影響人士,情況不可接受,並認為政府應確保訊息盡快發放出去。委員會留意到,政府已升級EAS,現在已可按地區使用,政府亦針對火災等特定緊急情況預設訊息內容。
999接線生錯誤安撫 向高層住戶稱火勢在地面
此外,就999報案中心及消防通訊中心當日處理求助的方式,委員會陳詞表示,警方按程序應將火警求助立即轉駁至消防處,但證據顯示,有居民致電999指發現濃煙後,卻被要求稍後再致電,委員會指有關做法違反程序,更指出有高層住戶被錯誤地安撫,指火災僅在地面發生,而且情況處理中,因此毋須擔心。
委員會陳詞建議,消防處應修訂報案程序,在首次接聽999來電時,應提供安全建議,而非在回撥時才建議如何逃生。
接線生不知火勢蔓延 對宏昌閣以外求助感疑惑
不過,消防處指如果要求接線生提供上述建議,會分散他們向來電者收集資訊的注意力。委員會反駁指說法不具說服力,認為處方應該盡早提供安全建議,因為當受助人士接獲消防處回撥電話時,走廊及樓梯可能已經充斥用煙霧,錯失逃生時機。委員會陳詞續指,消防處的解釋亦與事實矛盾,接線生已接受培訓,本身已可向尋求救護車協助的人士提供急救建議。
委員會陳詞並建議,消防處應建立機制,讓現場人員將關鍵資訊轉達給消防通訊中心接線生,確保接線生向求助人提供適當建議,如果知道某些座數正逐層疏散,他們可建議居民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撤離,因為火災當日部份接線生不知道火勢蔓延,對宏昌閣以外的火災求助表示疑惑。
場地:愛丁堡廣場3號展城館3樓多用途廳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法官
獨立委員會委員:陳健波、歐陽伯權
涉事各方
政府部門:屋宇署、消防處、民政事務總署、香港警務處、房屋署、勞工處、競爭事務委員會、廉政公署、市區重建局
宏福苑居民:周炎玲、李國鴻、梁浩軒、羅曉琪、羅曉健、葉家駒、葉信霆
宏褔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任期為2024年9月6日至2026年1月6日):主席徐滿柑、副主席麥志雄、秘書何仲行、司庫張梓雲;委員:陳文浩、馮靜欣、江祥發、江祥發、羅詠麟、李日興、麥致誠、蘇倩婷、鄧嘉恩、謝寶森
公司:置邦興業有限公司、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董事黃俠然、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授權簽署人黃忠基
法律代表
獨立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大律師李澍桓、大律師俞匡庭、大律師李俊軒、大律師馮天榮及大律師張天風
宏福苑居民:大律師譚俊傑及大律師李峰琦
政府部門:
政府及相關決策局:資深大律師孫靖乾、資深大律師李律仁、大律師卓元暢及大律師劉逸沖
競爭事務委員會:李曉亮、蕭雅怡、Ms Cindy Lau
市區重建局:資深大律師呂世杰及大律師阮文躍
公司:
置邦興業: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大律師何卓衡
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律師梁采寧及律師朱殷彤
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大律師關有禮
黃俠然:律師鐘浩怡及律師何光偉(受韓潤燊律師樓指示)
宏褔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李律仁、大律師柯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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