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因民主派初選47人案服刑的黃之鋒,被指2020年7月至11月期間串謀羅冠聰等人請求制裁,遭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提訊日,處理交付至高院的程序,惟暫未能交付,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11月21日再作提訊日。
庭上所見,黃之鋒的身形明顯清減,臉頰消瘦,惟精神不俗,留整齊短髮、戴黑框眼鏡及身穿藍色長袖恤衫。旁聽席今幾乎坐滿,多國領事館及歐盟均有派員到庭旁聽。開庭前,黃之鋒向旁聽人士揮手、點頭。散庭後,有旁聽人士高呼:「撐住呀」、「頂住呀」,黃之鋒以揮手及敬禮回應。
黃之鋒今被押解到庭應訊,身旁有3名懲教人員看守。黃的身形明顯清減,臉頰消瘦,惟精神不俗、表情平靜,留整齊短髮、瀏海向右梳、兩側剷青。黃戴黑框眼鏡、身穿藍色長袖恤衫及卡其色長褲,他在被告欄內向旁聽人士揮手、點頭。

旁聽席幾乎坐滿,多國領事館及歐盟均有派員到庭旁聽。開庭前,保安向旁聽人士表示:「唔好飲水、唔好做手勢。」
案件今作提訊日,處理交付至高院的程序,辯方由律師文浩正代表,控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代表,惟案件尚未能交付,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11月21日再作提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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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庭後,有旁聽人士高呼:「撐住呀」、「頂住呀」及「Bye-bye」,黃之鋒以揮手及敬禮作回應。
被告黃之鋒(28歲,自僱人士)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稱,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i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
被告:黃之鋒
控罪: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WKCC 24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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