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因民主派初選47人案服刑的黃之鋒,被指2020年7月至11月期間串謀羅冠聰等人請求制裁,遭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本案將於高院審理,並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9月5日作提訊日,以處理交付至高院的程序。
黃之鋒就本案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散庭後有人高呼:「保重阿之鋒!」、「頂住阿!」黃之鋒向旁聽席鞠躬及揮手回應。
黃之鋒今被押解到庭應訊,他身穿白色短袖,於犯人欄內穿上黑衣長袖外套,開庭前向旁聽席點頭示意,身旁有3名懲教人員看守。庭上所見,旁聽席幾乎坐滿,多個領事館及歐盟有派員到庭旁聽。
甫開庭,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5日,以進行交付至高院的程序,獲辯方確認。蘇官遂指,本案將於高等法院審理,並應控方要求,排期9月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提訊日,以進行交付程序。
黃之鋒就本案無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散庭後,有人高呼:「保重阿之鋒!」、「頂住阿!」黃之鋒向旁聽席鞠躬及揮手回應。
被告黃之鋒(28歲,自僱人士)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稱,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i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
被告:黃之鋒
控罪: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WKCC 24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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