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院法官陳嘉信屢涉司法抄襲,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昨要求陳官提早退休,陳官同日按要求提出申請獲批,本周五生效;而司法機構已於去年調整陳官的司法工作,讓他主要負責審理無須撰寫判詞的刑事案件,他今(28日)在高等法院審理一宗販毒案,引導7人陪審團,即複述控辯雙方證供及解說法律條文等,協助陪審團考慮裁決。庭上所見,陳官神情輕鬆,一度展露笑容。
由於本案由陪審團裁決,陳官毋需撰寫判詞;陪審團中午退庭商議後,至下午5時以大比數裁定2名被告無罪。陳官向陪審員致謝,指他們起初「可能以為做陪審員係費時失事嘅事,唔可以返工」,但強調本案「唔係單由一名法官決定結果,係7名陪審員經仔細聆聽證供決定是否成立⋯⋯謹代表香港司法機構同市民向各位衷心致謝。」
陳官又與控辯雙方商討如何處理證物,並一度指:「如果要進一步處理嘅話,可能要另外一個法官處理。」他最後應控方申請處理證物。至於同一事件另一認罪被告,陳官就把案件押後至周四下午處理求情及判刑。
本案被告為洪大軒(29歲)及黃哲劭(30歲),他們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8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連同苗祺宏和陳豐逸,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內含3,273克可卡因的6,046克液體,及內含407克可卡因的531克固體。
司法機構稱調撥司法資源 處理原由陳官審理之案件
洪大軒及黃哲劭不認罪,案件設7人陪審團,由高院法官陳嘉信審理,今在高等法院13庭踏入第16日審訊。陳官在早上約11時半完成引導陪審團的工作,陪審團之後退庭商議,至下午5時作出裁決,以5比2裁定洪大軒無罪,以及以6:1裁定黃哲劭無罪,洪聞判後歡呼,黃則激動落淚。
本案事件中另涉及的一名男子苗祺宏,他早前就承認「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陳官將苗的案件押後至周四下午,以處理求情及判刑,並料需就判刑理由撰寫判詞。
本刊向司法機構查詢原本有多少案件由陳官負責,司法機構將如何處理該些案件,以及陳官會否於退休前頒布苗的案件的判詞或判決。司法機構僅回覆指:「為盡量減低陳嘉信法官提早退休對法庭運作的影響,司法機構會作出相應安排,以及調撥司法資源處理原本由陳法官審理的案件。」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陳嘉信
被告:洪大軒、黃哲劭
控罪:販運危險藥物
案件編號:HCCC26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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