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陳嘉信提早退休|今處理最後一案就販毒案判刑 被告囚12年4個月 完成後即離席向職員咧嘴微笑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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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法官陳嘉信屢涉司法抄襲,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周一要求陳官提早退休,陳官同日按要求提出申請獲批,本周五生效。是日為陳嘉信上班的最後一天,他今早(30日)在高等法院就一宗販毒案判刑,被告被判入獄12年4個月。庭上所見,陳官處理案件時神情輕鬆,完成判刑後即離開法官席位,身形微微佝僂,離庭前向法庭職員咧嘴微笑致意。

本案被告苗祺宏早前承認「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指他與為洪大軒及黃哲劭或約於2019年8月4日至8月8日期間,在其他地方及香港,與陳豐逸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起串謀販運可卡因。

陳官聽取辯方求情時不斷抹面及摸下巴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在是次串謀中擔任的角色為「最低級的運送者」,他從台灣出發往馬來西亞,在當地收到紅酒瓶,翌日將它們帶到香港,但紅酒瓶內藏可卡因,被告要為自己帶紅酒瓶負責,他沒檢查紅酒瓶內有什麼,但他犯案時間相當少,沒證據顯示他不斷幫串謀者處理毒品。陳官聽取辯方求情時,就不斷抹面及摸下巴。

辯方求情後,陳官判刑指涉事紅酒瓶內藏有890克可卡因,案例顯示量刑起點定為17年6個月,他因應國際因素加刑1年,不過被告認罪可獲三分一扣減,最終判處被告12年4個月監禁。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陳嘉信
被告:苗祺宏
控罪:販運危險藥物
案件編號:HCCC26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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