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關員涉港珠澳大橋口岸非禮 受害女同事供稱突感被拍打腰臀 出言制止後遭被告反問:你好不安呀?

分享文章

48歲高級海關關員涉去年在港珠澳⼤橋香港⼝岸入境貨物檢查⼤樓的關帝廳內,拍打一名女同事的腰及臀部,被告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今(11日)開審。事主在屏風後作供,指案發當晚她在廳內洗餐具,突然有人從後說:「咁晏仲喺度搞呢啲呀?」她轉身看見被告,之後說:「我已經極速㗎啦師兄。」然後突然感到被告拍她的右腰及右臀,她再轉身並出言制止:「你唔好咁樣拍我 ,我好不安。」被告卻猥瑣笑言:「係呀?你好不安呀?」事主表示感到很害怕及生氣,因此患上情緒病及失眠症。

辯方指,事實是被告問事主為何現在洗飯盒,並指當時問她:「而家好夜啦喎,仲差唔多收工㗎啦喎。」之後二人談及工時長及辛苦,被告遂用手輕拍事主背部,但事主卻小聲說:「唔好再掂我呀,唔好再拍我呀。」事主表示不同意。案件明天續審。

被告湯建聰(48歲,報稱高級海關關員)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罪。他被控於2025年12月3日,在赤鱲⾓港珠澳⼤橋香港⼝岸香港海關入境貨物檢查⼤樓(禁區)1樓的一間房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X。

案發時關帝房內洗餐具 事主形容被告表情猥瑣

控方今安排事主X在屏風後作供,事主指她在案發當晚值夜班,10時45分到1樓的關帝廳清洗餐具,洗碗時聽到身後有男聲傳來:「咁晏仲喺度搞呢啲呀?」她轉身看見「阿聰」、即被告,於是繼續洗碗,並答:「我尾part要出,我已經極速㗎啦師兄。」

事主續指,她隨後感受到被告先後拍她的右腰及右臀各一下,她「縮開」,轉身嚴肅向被告表示:「你唔好咁樣拍我,我好不安。」事主庭上解釋她當時想制止被告:「我驚佢唔知會再做啲乜嘢。」

事主接着憶述當時情況,被告隨後卻笑着反問:「係呀?你好不安呀?」事主形容:「我未見過佢呢個樣,係帶有猥瑣嘅⋯⋯因為佢係笑淫淫咁樣,我未見過佢咁樣笑。」她指當時感到「好驚、好嬲,唔識得畀反應」。

事後致電丈夫告知遭遇 感覺不好受頭痛及失眠

事發後,事主致電告知丈夫稱遭被告摸,丈夫表示「有啲難以置信」,繼而着她將事情告知女幫辦。事主遂告知女幫辦,對方安慰她,並指會處理事件。

事主續道,案發後「我成晚瞓唔到,個頭好痛」,於是前往就醫,現在已沒有頭痛,但有時會失眠,因為「俾佢(被告)非禮個心好唔好受」。

控方另關注事主與被告的關係,事主指她與被告為好普通的同事,平日接觸不多,從不會私下聯絡,亦不曾與被告爭執。控方問兩人會否友好到可以拍對方肩膀,事主答:「完全冇。」

被質疑沒立即捉住被告 事主哽咽:唔想俾人知

辯方盤問時引述事主於事發後一個月的醫療報告,指她因情緒病及失眠症定期到公務員診所覆診,從而質疑事主在案發前已開始因為情緒問題定期覆診。事主否認,稱她在事發後才出現情緒問題,「唔知佢(報告)點解會話我定期」。

對於辯方提出質疑,指為何事主當時沒有制止被告,事主稱已口頭制止。辯方再質疑為何事主身為執法人員卻沒有捉住被告,事主遂反問:「其實佢掂到我嘅時候我已經好驚,我點樣捉住佢?」辯方追問為何當時讓被告離開,事主解釋:「我好驚好亂,點解會有件咁嘅事情發生,我唔知點樣處理,點樣做。」

辯方繼而向事主指出,事情其實很簡單,事主就算不捉住被告,也可以追出房間,着在場同事幫忙。事主哽咽說:「我唔想俾人知,我覺得呢件事好醜。」辯方再指事主於晚上10時47分離開房間,關注她在事發後約兩分鐘內為何不離開,事主指當時「我企左喺度」,辯方追問:「企喺度做乜嘢?」事主答:「冇做啲乜嘢,企咗係度。」繼而指她定神後才收拾餐具,離開現場。

辯方續質疑指,事主離開房間時,一名軍裝同事亦在場,為何她不問該同事有否見到案發過程,事主回答:「我好亂好驚,淨係想盡快離開,冇諗住同佢有任何交談。」

辯方稱只輕拍背部中間偏右 沒接觸其他部位

辯方指出,事實是在事主洗餐具的時候,被告問她為何現在洗飯盒,並指:「而家好夜啦喎,仲差唔多收工㗎啦喎。」事主當時回答:「等同事嚟接,我先有時間返嚟洗嘢。」兩人之後談及工時長及辛苦,被告遂用手輕拍事主背部中間偏右位置一下,沒接觸過其他身體部位,事主卻小聲說:「唔好再掂我呀,唔好再拍我呀。」事主表示不同意。

辯方又指,事主提及的女幫辦不曾表示會處理事件,事主否認,並指女幫辦曾安慰她說:「作為一個女性,唔應該要啞忍嘅。」

事主又解釋沒有即時報案:「因為件事發生得太突然,我冇諗過返工嘅地方俾人非禮⋯⋯我唔識得係由部門處理,定係報警。」辯方表示不同意,指出如果事主不當場制服被告,也可以報警,事主再次哽咽說:「其實冇你諗得咁簡單⋯⋯我唔同意,對我嚟講唔係一件簡單嘅事。」

丈夫稱事主來電表示被摸 遂建議告知女幫辦

事主並提及她最後沒有向部門作相關投訴,是因為福利組主管指事件牽涉刑事成份,建議她報警。辯方則指,事主找福利組幫忙的原因,是她想調離原本的隊伍,需要事件因牽涉刑事才可以調離;事主否認。

事主之後激動指:「我覺得呢件事對我嚟講係好醜,好羞家⋯⋯我唔想俾人知,就算我同madam(女幫辦)講,我都係唔想俾人知⋯⋯我仲要喺度返工,我唔識點面對,我淨係敢同我老公講。」

控方之後傳召事主的丈夫Y,他供稱事主當晚10時多來電,表示遭被告摸,Y說:「佢當時講得好急,好似喊緊咁樣嘅。」他遂建議事主告知女幫辦。辯方質疑,當時事主在通話中僅表示被告拍她的背部,Y不同意。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院:裁判官黃士翔
被告:湯建聰

控罪:猥褻侵犯

案件編號:WKCC1682/2026

如欲接收每日報道整合,請在訊息欄內填寫電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