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歲高級警員去年涉在落⾺洲支線管制站管有55支未完税香煙,被控「管有應課稅品」及「未有向海關⼈員申報」共兩罪,被告今(24日)承認控罪,就首項控罪被判罰3000元,另一罪則被判罰1000元,即合共罰款4000元。
被告李仲輝(52歲,報稱高級警員)被控於2025年12⽉20⽇,於落⾺洲⽀線管制站海關入境⼤堂A區搜⾝室,並無依據應課稅品條例第17(6) (a) 或 (b) 條規定⽽管有應課稅品,即55支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員申報在他所攜帶的超逾海關關長在憲報刊登的數量的應課稅貨品,即55⽀未完税香煙。
警方早前回覆《庭刊》查詢指,涉事男警隸屬元朗警區,已被停職。警方重申,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法院:粉嶺裁判法院
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
被告:李仲輝
控罪:管有應課稅品、未有向海關⼈員申報
案件編號:FLCC142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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