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司周毅剛否認灣仔警總內3度非禮一女子 續准保釋至3.16案件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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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警司周毅剛涉於2024年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一名女子,他早前否認3項非禮罪,案件今(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裁判官何慧嫻將案件排期於3月16日開審,預料需時7天,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被告周毅剛(49歲)今由資深大律師許紹鼎代表。3項猥褻侵犯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7月至8月之間某日,在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41樓猥褻侵犯女子X、同年11月1日在警總41樓會議室猥褻侵犯女子X;同日另在警總總務室猥褻侵犯女子X。

現場為警隊支援部所屬樓層 涉案地點包括會議室及總務室

庭上透露,控方將傳召8名證人,包括事主及警員等;辯方則有兩名事實證人,另會爭議控方依賴涉案WhatsApp訊息。

根據政府電話簿,警察總部41樓為警隊支援部的所屬樓層。

法院:東區裁判法院
裁判官:裁判官何慧嫻
被告:周毅剛
控罪:猥褻侵犯
案件編號:ESCC315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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