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程證男涉以5萬元賄賂理大講師助入讀學位課程 今稱有財務問題要解決 申保釋被拒 續還柙至8.28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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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持雙程證男子涉於去年用5萬元賄賂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一名高級講師,要求對方協助他入讀中國語文及文化學士學位課程。他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早前向高院申請保釋被拒,今被押解至(31日)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今沒有律師代表,他表示:「有啲財務問題要自己解決。」又指毋須當值律師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他再度申請保釋,被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拒絕,還押至8月28日再提堂。

被告康杰(KANG, JIE,38歲,報稱經理),控罪書顯示他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他被控於2024年11月4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代理人,即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有限公司(理大附屬機構)高級講師留金騰,提供形式為一筆港幣5萬元的饋贈、貸款、報酬或佣金,作為該留金騰作出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作為,即取錄他修讀由專業進修學院提供的中國語文及文化學士學位課程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留金騰作出上述作為而向他提供利益。

案件今再次提堂,被告獲安排普通話傳譯。被告親自應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關注他之前有私人法律代表,為何現自行應訊,被告以廣東話回答:「因為我同律師有問題未傾清楚,有啲財務問題要自己解決。」他又指:「我而家需要等一等先,有好多嘢自己都未諗清楚。」

鄭官表示:「如果經濟上有困難可以搵當值律師。」問被告是否需要,被告則稱不需要,並指自己仍需要找私人律師代表。鄭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28日再提堂,待被告想清楚是否需要律師。

被告於本月17日曾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遭拒絕,他今再申請保釋,控方反對申請,鄭官亦表示拒絕,被告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
被告:康杰
控罪:向代理人提供利益
案件編號:WKCC505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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