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病婦家中等候檢疫身亡|死因庭今研訊 事主女兒先確診被送隔離 事主按指示留家3天最終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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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有長期病患的六旬婦人,在2020年12月時因同住女兒確診 #新冠肺炎,被列為密切接觸者,在衞生署指示下須留在家中等候安排隔離,而率先被送往隔離的女兒,離家第二日整日未能聯絡母親,及至第三天時有街坊報警,警方破門後發現她的母親已陳屍家中。死因庭今(30日)就婦人的死亡展開死因聆訊,死因裁判官、衞生署代表律師在聆訊中問及事主女兒:「睇返轉頭,會唔會覺得有少少病徵都應即刻報警或者去急症室比較好?」女兒指當時以為母親只是服藥後睡覺,前一晚亦只有輕微病徵,故沒有想過要報警。聆訊明天繼續。呂淑嫻死因研訊結集

事主女兒指當時衞生署曾聯絡其母 着她在家等候

事主呂淑嫻(終年62歲)的女兒趙海鈴任職診所護士,她今天出庭作供,兩人同住沙田美林村美桃樓一個單位,事主原任職老人院護理員,至2020年年初退休。趙透露,母親患有糖尿病逾20年,亦有高血壓及高膽固醇問題逾10年,需打胰島素針及服藥,另外亦因有腎病,腳會水腫致行動不便,需以枴杖輔助。

她續指,自己在2020年12月7日採樣、8日收到確診結果,衛生署於9日到其住所接送她到亞洲博覽會隔離。而在被送往隔離前,她曾與衞生署職員作電話通話,提及被列為密切接觸者的母親有長期病患,須長期服藥及要人照顧,亦懷疑確診;衞生署職員當時回覆,指會有人聯絡其母親處理。

趙海鈴稱,其後她從母親口中得知,衞生署曾聯絡母親,要求母親在家等候、不要外出,並稱會盡快作出安排,並著母親耐心等候。她指,母親自己有留樣本化驗,曾一度打算自行外出交樣本,惟最後聽從衞生署指示留在家中。

母WhatsApp前晚最後上線 街坊拍門無人應報警

趙供稱,自己被送往隔離後翌日、即12月10日,曾在早上致電母親,當時母親表示沒有不適,惟同日晚上9至10時左右再致電時,母親表示有流鼻水、咳及不適,吃了藥後打算睡覺;及至12月11日早上,她再致電母親時沒有人接聽電話,當時只以為對方吃了藥所以仍在睡覺,但同日晚上再致電時仍是無人接聽,加上見到母親的whatsapp程式顯示最後上線時間為前一天(10日)晚上,因此感到擔心。她在之後一天即12月12日,下午收到街坊來電,稱拍她家門很久仍無人應門,但內有電視聲,其後有人報警,警方獲其同意後破門入屋,之後告知發現她母親已離世。

衞生署代表律師就問趙,是否知道當時衞生署職員在電話中,有提供兩個熱線電話,分別供辦公及非辦公時間可致電?趙回應當時沒有得悉這個資訊。衞生署代表律師又多次問趙,「事後諗返」會否覺得應早些找鄰居或親友到家中找事主較好。趙則指,其胞姊亦有心臟病,當時找不到人可幫忙,不想亦不敢影響到其他人,令他人有感染風險,且12月11日時只以為母親是服藥後睡覺,前一晚亦只有輕微病徵,因此沒有想到要報警。

死因官質疑衞生署律師 「睇返轉頭有咩幫助?」

衞生署代表律師之後再繼續提問:「睇返轉頭,會唔會覺得有少少病徵都應即刻報警或者去急症室比較好?」此時,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就打斷,質疑「睇返轉頭有咩幫助?」

另外,衞生署代表律師又引述事主的驗屍報告,指相信事主是在12月11日已離世,趙回應指自己不知道有關資訊;死因裁判官亦問趙,是否知道事主死因是新冠肺炎,趙稱沒有人告知她解剖結果。

事主朋友陳榮英則供稱,她在12月10日因從區內涼茶舖職員口中得知死者整天沒有吃過東西,遂於當晚上門送飯給事主,其間事主曾脫下口罩吃飯,並與她聊天,陳榮英指當時事主「吃得很好」。

醫生指事主身體情況穩定 少會因停藥一天昏迷

當天負責到場救援的救護總隊目陳健民就供稱,他於12月12日下午4時許接報後到場,待消防員破門後進入單位,發現事主當時躺在床上,身上已有屍斑,表面沒有傷痕,判斷事主在6至8小時前死亡。

另一出庭作供證人為威爾斯親王醫院內科專科醫生Osaki Risa,供稱事主生前需每日注射4劑胰島素針及服食3種藥物,包括糖尿病藥物、降膽固醇及降血壓藥,又指事主對上一次覆診為2020年3月,當時血糖控制得非常好,血壓及膽固醇情況都達標,「係咁多年嚟最好」。她續指,事主身體情況穩定,如果只是停一日藥,較少會因而昏迷,惟如果加上發燒或有細菌感染,則有機會昏迷。聆訊預計需時8天,明天繼續。

呂淑嫻死因研訊結集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死因庭
法官:死因裁判官周慧珠 
死者:呂淑嫻
案件編號:CCDI-367/2021(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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