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病婦家中等候檢疫身亡|事主肺部有大量「白泡」嚴重水腫及充血 法醫:婦人死於2019冠狀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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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有長期病患的六旬婦人,在2020年12月時因同住女兒確診 #新冠肺炎,被列為密切接觸者,按衞生署指示下獨留在家等候安排隔離,但3天後被發現在家中離世。死因庭今(2日)續就婦人的死亡展開第4日死因聆訊。法醫供稱,婦人肺部有嚴重水腫,有瀰漫性肺泡損傷,同時肺部、鼻咽等樣本均驗出2019冠狀病毒,認為婦人死因是2019冠狀病毒,其引致的肺部瀰漫性肺泡損傷足以致命,亦是最可能足以致命的因素。呂淑嫻死因研訊結集

患有嚴重糖尿病、高血壓等長期病患的事主呂淑嫻(終年62歲)在2020年12月12日等候被送往檢疫期間,被發現在家中離世。

體內多個樣本驗出2019冠狀病毒 肺炎損呼吸功能缺氧

負責事主解剖的法醫潘偉明今讀出驗屍報告,指事主肺部有大量「白泡」,肺部有嚴重水腫及充血,肺部組織有瀰漫性損傷,為2019冠狀病毒的明顯徵象;此外,事主肺部、氣管、鼻咽的樣本均驗出2019冠狀病毒。他認為,事主死因是2019冠狀病毒,指出病毒引致的肺部瀰漫性肺泡損傷足以致命,亦是最可能足以致命的因素。他又解釋,由於肺炎引致事主呼吸功能受損而缺氧,最終導致死亡。

被問到事主肺部組織的瀰漫性損傷,要在感染後多久才會造成時,潘回應指,現時「無一個研究畀到呢個答案」,但一般來說需要數天,不會在數小時內出現。事主體內亦驗出有收鼻水、止咳等4種治療上呼吸道感染的藥物,顯示死者死前曾服相關藥物,但無法推斷是死前多久服藥。

衞生署代表問死因是否心臟驟停 法醫:是死亡機制非死因

潘又表示,事主另有冠心病,兩條冠狀動脈有百分之50及70的阻塞,但阻塞要達百分之75或以上才會致命,指出2019冠狀病毒是引致事主死亡原因,而冠心病只是輔助性因素,加速其死亡。

衞生署代表大律師就指,死者失聯前一晚10時左右才表示有流鼻水等徵狀,翌日早上9時已失聯,情況似乎是急轉直下,問事主會否死於心臟停頓。潘即回應指:「人死時當然心臟停止」;衞生署代表大律師續問,事主會否是死於「sudden cardiac arrest (突然心臟驟停)」。潘即指,「你係衞生署代表,我唔知衞生署有冇brief你啦,心臟停頓唔係死因,係死亡機制,宜家研究有咩令佢(死者)心臟停頓,搵到(原因)就係2019冠狀病毒」。

聆訊下星期一繼續。

呂淑嫻死因研訊結集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死因庭
法官:周慧珠死因裁判官
死者:呂淑嫻
案件編號:CCDI-367/2021(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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