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病婦家中等候檢疫身亡|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自然 事主女兒對衞生署掩飾安排失當感失望 搜集證據後考慮進一步行動

分享文章

一名有長期病患的六旬婦人,在2020年12月時因同住女兒確診 #新冠肺炎,被列為密切接觸者,按衞生署指示下獨留在家等候安排隔離,3天後被發現在家中離世。死因庭因此召開研訊,陪審團今(8日)在死因裁判官完成引導後退庭商議近兩小時,一致裁定事主死於自然,死因為2019冠狀病毒病肺炎,而冠狀動脈粥樣硬化引起的冠狀動脈閉塞是促成其死亡旳重要因素。呂淑嫻死因研訊結集

事主呂淑嫻(終年62歲)的女兒趙海鈴於庭外表示,聆訊終結後感到「放下心頭大石」,亦對衞生署以撤離行動頻繁及人手不足為由,掩蓋其安排失當感到失望,搜集證據後考慮會否作進一步法律行動。

陪審團建議衞生署:預早培訓演練 追蹤表格詳列風險

陪審團向衞生署提出兩項建議,包括與其他部門協調,預早進行培訓並定期演練,當再有病毒爆發時提升動員能力;另建議署方考慮在追蹤密切接觸者的表格中,詳細考慮不同高風險因素,如長者、長期病患者及其居住現況,並加入緊急聯絡人資料。

患有嚴重糖尿病、高血壓等長期病患的事主,在2020年12月12日等候被送往檢疫期間,被發現在家中離世。

根據早前的聆訊證供,事主女兒趙海鈴於2020年12月8日確診新冠肺炎,翌日被送到亞洲博覽會隔離。她供稱在被送往隔離前,曾致電衞生署職員,提及被列為密切接觸者的母親有長期病患,須長期服藥,亦懷疑確診;衞生署職員當時著事主在家等候、不要外出,稱會盡快作出安排。兩日後即12月10日晚上,趙供稱事主在電話中曾表示有流鼻水、咳等不適,打算服藥後睡覺,惟她在翌日早晚兩度致電事主時已無人接聽,鄰居亦曾到事主家送飯但無人應門。鄰居及事主姪女12月12日再次拍門找事主不果,故報警求助,消防破門入屋後發現事主已離世。

庭上披露檢疫令簽發兩日後才輸入系統

根據法醫潘偉明撰寫的驗屍報告,事主死因是2019冠狀病毒;內科及傳染病專家曾德賢亦同意驗屍報告,並解釋因事主患有糖尿病、高血壓及嚴重冠狀血管病,亦是年長及癡肥人士,故一旦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死亡風險比平常人高2.5倍。曾亦指出,長者感染新冠後病徵通常不明顯,如疲倦及食慾不振等,或因此延誤治療。

庭上披露,事主的檢疫令是在12月9日簽發,但至12月11日才有人將資料輸入到系統,以安排入住檢疫中心。時任醫院管理局行政主任、檢疫中心專責小組工作的蘇暐琁指,2020年12月時正值第四波疫情,中心每日需處理200至300名密切接觸者的檢疫令,加上頻密的大廈撤離行動,程序因此滯後。

衞生署緊急應變及項目管理營運經理李宗健則供稱,在事主的情況發生後,中心已實行新措施,包括:

➤凡每日早上8時至下午5時發出的檢疫令,於同日晚上8時前先後至電至少2次沒人接聽的話,及凡每日下午5時至凌晨2時發出的檢疫令,在翌日中午12時前,先後至電至少2次沒人接聽的話,衞生署會電郵警方上門找該人士;

➤檢疫令紙本由醫生簽發後待職員手動收集,改為以電郵方式即時發送;以及

➤政府聘請大量退休警員擔任中心行政助理,加強人手。

呂淑嫻死因研訊結集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死因庭
法官:死因裁判官周慧珠
死者:呂淑嫻
案件編號:CCDI-367/2021(DK)

如欲接收每日報道整合,請在訊息欄內填寫電郵地址

訂閱及追蹤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