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鼎鑫董事再遭控企圖欺詐罪 涉以虛假周年申報表誘使衞生署批出百萬劑病毒快速反應試劑合同 續還柙至9月9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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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繼早前牽涉「冒牌水」風波,其董事呂子聰另涉使用虛假周年申報表,企圖誘使衞生署接受「鑫鼎鑫」供應100萬劑病毒快速反應試劑的合同,他遭控一項企圖欺詐罪,案件今(26日)在東區裁判法首度提堂,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9月9日,以待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被告沒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

被告呂子聰(62歲,報稱商人)被控於2025年4月7日,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衞生署虛假陳述「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結算至2024年5月7日的周年申報表,是「鑫鼎鑫」向公司註冊處存檔的最新周年申報表,並意圖詐騙,企圖誘使衞生署接受「鑫鼎鑫」供應100萬劑病毒快速實時逆轉錄聚合酶鏈式反應試劑的合同,而導致「鑫鼎鑫」或他人獲得利益,或導致衞生署蒙受不利或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法院:東區裁判法院
法官:主任裁判官張志偉
被告:呂子聰
控罪:企圖欺詐
案件編號:ESCC203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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