鄺港智盜竊潛逃案|辯方律師申押後了解上手與律政司的答辯商討 法官應要求押後至11.14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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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鄺港智被指於2013至2015年間,偷取35條項鍊等首飾,遭控6項盜竊罪及1項不依期歸押罪,案件今(19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辯方律師透露,他獲告知被告過往曾聯絡資深大狀,有意與律政司作答辯商討,但說法與律政司有出入,欲申請押後了解情況及給予法律意見,下次能確認其答辯意向。控方不反對申請,但強調案發至今達10年,不希望有更多不必要延誤。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押後至11月14日,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

報稱無業的鄺港智(28歲)被控6項盜竊罪、1項不依期歸押罪。

辯方律師蘇子傑今表示,他獲告知在接手本案前,被告曾聯絡一位資深大狀,欲與控方進行答辯商討,不過以他了解,有關指示與律政司說法有出入,他需時了解情況及給予法律意見,申請押後案件8周至11月14日,相信下次可以確定其答辯意向。

控方指案發10年 被告棄保潛逃7年

控方稱,在被告下次能告知其答辯意向前提下,控方不反對押後,但着法庭留意被告棄保潛逃7年,案發至今達10年,不希望有更多不必要延誤,否則對控方造成不公。

鄺被控於2013年6月14日至2015年1月14日,分別在油麻地永盛大廈外、油麻地白加士街、紅磡都會海逸酒店,偷竊屬於6人的財產,包括35條項鍊、31條手鍊、6條吊墜、逾13條金條、102顆金粒;並於2015年10月26日,身為獲准保釋的人,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高勁修
被告:鄺港智
控罪:盜竊罪、不依期歸押罪
案件編號:DCCC31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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