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姦印傭致對方懷孕墮胎 58歲已婚漢認罪判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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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五旬漢涉於2021年,在家中着23歲印傭服含有安眠藥的龜苓膏,趁印傭暈眩無力、昏昏欲睡時強姦對方,事後給予印傭2,000元着對方保密,他又扔掉案發時所穿的上衣隱瞞罪行,印傭事後發現懷孕須接受人工流產。五旬漢今(13日)在高等法院承認強姦、「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作出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共3罪。暫委法官郭棟明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誘使事主服用「加料」龜苓膏、強行奪去事主的處子之身,使她懷孕須接受人工流產等均加重罪責,判處被告監禁8年。

辯方指被告一時衝動犯案 感到萬分愧疚

被告李沛洪(案發時58歲),辯方求情透露,被告過往獨資經營冷氣工程,生意因本案而結束。被告案發時與太太育有兩女,二人現已離婚,被告遵照離婚協議變賣唯一自置物業,所得款項全數歸於前妻;辯方強調被告一家過往數十年均有聘請僱傭,被告從來沒有半點非份之想,犯下本案實屬一時衝動,他感到萬分愧疚。

被告今天承認於2021年11月21日在深水埗長沙灣道廣興大廈某室強姦女子X;導致女子X服用藥物、物質或物品,意圖使她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以使他得以與她作非法的性交;以及藉給予2,000元叫X不要向人講述罪行、將犯案時所穿上的上衣處置避免警方發現,企圖隱瞞他對X干犯的強姦罪行。

誘印傭食含安眠藥龜苓膏、強姦成孕等加重罪責

暫委法官郭棟明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 X在經濟上依賴被告發薪金,她遠離家鄉及親人,可獲支援或不足,屬容易受傷害的一群。此外,被告有計劃侵犯X,誘使對方服用含「唑吡坦」(一種安眠藥)的「加料」龜苓膏,他沒有使用安全套在X體內射精,強行奪去X的處子之身,更使X懷孕須人工流產;X事後被評為有嚴重程度的焦慮症狀,包括時常在腦海回憶事件、有高度警覺等,上述均加重被告罪責。

郭官考慮到唑吡坦是一種令人快速入眠、須獲正式處方才可得到的藥物,而X當晚服用多於一粒唑吡坦,就強姦、施用藥物、妨礙司法公正方面,分別以監禁8年、6年、1年作為量刑起點。

前妻求情信 指被告精神壓力下作出偏激行為

郭官特別提到,辯方嘗試說服法庭被告一時衝動犯案,其前妻亦在求情信中提及,被告在本港經歷暴動、疫情後「搵食艱難」,又因幼女讀大學而需借貸、受到母親離世的打擊等,承受精神壓力下才作出偏激行為。郭官對此感到不解,因本案罪行無助其困境,經濟壓力為何會導致他犯案?郭官又指:「我又唔理解,若然經濟上真係有困難,為何事後又以2,000試圖令X唔將罪行告知警方?」明言不接納被告犯案是一時衝動。

郭官又指,一般在風化案中,若被告認罪能免卻受害者出庭作供,不在其傷口上灑鹽可獲額外扣減,但本案證據非常強,認罪或許是唯一的明智之舉。郭官稱,不會揣測被告在求情信中指今後將「一無所有」之目的,但他對X的歉意流於表面,沒有實質行為,同樣不獲任何扣減,只獲認罪三分一折扣。考慮本案控罪一環扣一環,不能同期執行,下令總刑期為8年。

事主接受人工流產後 胎中發現被告DNA

案情指,印尼女子X為家庭傭工,自2021年7月起為被告一家工作。案發當晚9時許,被告着X到客廳吃龜苓膏,X吃過龜苓膏約半小時後突然感到暈眩、頭痛、渾身無力,她打算到廚房喝水,卻因暈眩無力而跌坐在廚房地上。此時,被告將X扶到床上,將X的上衣及胸圍拉至頸部,開始親吻X的胸部,另脫去X的長褲及內褲狎弄其身體,當時X處於半昏迷狀態,她感到遭被告吻舔私處,試圖揮手阻止不果,被告最終將陰莖插入X私處,期間沒有使用安全套,X無力呼救,亦不知被告有否射精,僅一直在哭泣。

及至晚上10時,X仍然神志迷糊,哭着問被告若被太太知道應怎樣做,被告向X道歉,又將4張500元紙幣塞入X褲袋,着X不要告知他人,X兩度將錢扔掉,被告又重新塞回X的褲袋,由於X太乏力,最後哭着入睡。

X翌日致電告知胞姊及侄女遭人強姦,並聯絡僱傭中介報警。被告於2021年11月22日晚上被捕,在警誡下稱:「我係有同佢發生過性行為,但係之後我有畀返二千蚊佢。」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進一步指,他獲X同意下與她性交,他承認因害怕被X指控強姦,將性交所穿的上衣放進膠袋扔進垃圾桶。

X同日下午到廣華醫院檢查,12月6日複診時發現懷孕,2022年1月接受人工流產,其後在流產胎中發現被告的DNA,X確認事發前是處女。

專家指服用「唑吡坦」後 15分鐘內快速入眠

案情又指,政府化驗師在X的血液及尿液中驗出「唑吡坦」(安眠藥),不過X稱案發前數周內均無服用任何藥物。

精神科醫生的專家意見指,唑吡坦用作幫助中輕微至中度失眠問題的病人,此藥物藥效迅速,病人服用後通常可在15分鐘內快速入眠,X在服用後半小時感到暈眩無力、昏昏欲睡,是服用唑吡坦的典型徵狀,專家推斷X當晚服用超過一粒唑吡坦藥片。專家又指,醫生會小心處方唑吡坦,病人不會在沒有正式處方下獲得此藥物。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郭棟明
被告:李沛洪
控罪:強姦罪、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罪、作出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案件編號:HCCC13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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