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硝酸鉀及硫磺圖自製「黑火藥」  男子辯稱好奇貪玩 承認管有炸藥及煽惑他人無牌管有槍彈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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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涉於2019年在Telegram群組,分享關於槍彈及改裝氣槍的影片,煽惑其他人購買大量物料把氣槍改成「真槍」,用來發射釘彈。警方於2021年6月在男子家中搜獲硝酸鉀、硫磺、空包彈及氣槍等,男子警誡下稱因好奇貪玩,打算製「黑火藥」放入槍彈再放入氣槍,以製作出逼真娛樂性效果,無意用物品傷害任何人。男子今(1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 #管有炸藥罪 及 #煽惑他人犯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無牌管有彈藥罪控方則不繼續檢控存檔法庭。案件押後至2月23日作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由懲教署看管。

控罪指,被告張瀚維 (33歲,地盤工人)於2021年6月29日在香港藍田的住所,管有硝酸鉀和硫磺,及580枚空包彈(適合在同樣口徑的槍彈推動打釘工具發射);以及於2019年10月3日至11月22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被告承認管有硝酸鉀和硫磺及煽惑他人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至於有關管有580枚空包彈的無牌管有彈藥罪,控方不繼續檢控,留法庭存檔。

辯方求情指本案屬同類案件中嚴重程度較低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來自破碎家庭,與母親同住,二人感情要好;被告沒有陋習,中五畢業後一直有正職工作,案發時為地盤燒焊及電工工人。辯方續指,案中的硝酸鉀及硫磺是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前已購買,惟法官游德康一度就證物中有關Telegram群組的對話表示關注,當中顯示被告問及如何加人群組時,一名叫「一等良民」的群組成員回應稱「應該send畀手足就ok」,而被告則回應「send 緊」。游官稱,根據司法認知,「手足」是指2019年與警方對抗的示威者,因此希望釐清被告是何時購買涉案的炸藥。辯方在索取被告指示後,回應是在「612事件之前買」。

辯方又指,被告把涉案物品儲存在家中而非另找地方存放,涉及的硝酸鉀及硫磺量亦不算太多,並呈上數個案例,強調案中「黑火藥」尚未完成,其危險性及嚴重程度與已完成的炸藥相差很遠,希望法庭可考慮本案是同類案件中,較低嚴重程度的情況。

承認案情指,警方2021年6月29日在被告的住所外埋伏,在被告早上離開住所時把他截停,並持法庭搜查令進入被告住所搜查。搜查後檢獲的物品,包括580枚空包彈(設計供槍彈推動打釘工具用,並能產生推進氣體的槍彈)、590克硫磺、859克硝酸鉀、兩枝氣槍、載有6枚子彈的膠袋、一些撞鎚和板機等零件、兩罐打火機燃料、一本有槍及子彈的繪圖/設計圖的記事薄等。

被告自言因懶惰怕危險 仍未買火炭完成「黑火藥」

案情續指,被告在與警方的錄影會中,表示搜到的物品屬他擁有,他在網上學習如何安裝槍械,以每盒30至50元購入供槍彈推動打釘工具用的槍彈,但沒有相關牌照;至於涉案的硝酸鉀和硫磺,是用來製造「黑火藥」,方法是將硝酸鉀、硫磺及木炭混合,但他因懶惰和怕危險,仍未購買火炭。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是因好奇貪玩和追求刺激感,而打算將「黑火藥」放入槍彈中,再將槍彈放入氣槍,以製作出逼真娛樂性效果,無意用物品傷害任何人。

根據炸彈處理主任表示,「黑火藥」是低爆炸性的爆炸品,引爆時會爆燃而非爆炸,主要用於保險信管及煙火品。

案情又指,被告在2019年10月3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一個內有5名成員的Telegram群組「土木工程學院」中,分享一些關於槍彈及改裝氣槍的影片、展示用釘槍射釘彈等,又與其他人討論自製槍的威力、煽惑其他人購買大量物料把氣槍改成「真槍」,用來發射釘彈。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游德康
被告:張翰維
控罪:管有炸藥罪、煽惑他人犯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火器及彈藥條例 第13(1)及(2) ;刑事訴訟條例第101I)、無牌管有彈藥罪
案件編號:DCCC4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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