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警員上周五(16日)入稟區域法院,指控所駐守的同一警署內另一負責借還配槍的高級警員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並提出索償。入稟狀指,原告(警員)在2020至2021年間,遭該高級警員在警署內以粗俗、冒犯行為及言語侮辱,包括「你老婆俾我X」及「你阿媽俾我X,生咗你個衰仔」,他因不願接受對方道歉,因而遭拒絕借槍,故向對方就情感傷害索償及懲罰性賠償共16萬元,另要求香港警務處就未能有效監察及防止職場性騷擾,向團結香港基金或警察福利基金捐贈16萬元作懲罰性賠償。
根據入稟狀顯示,原告人為「Ng Hon Sum」(音譯:吳漢深,下稱吳),首被告人為「Lam Man Lung」(音譯:林文龍,下稱林),而次被告人則為「香港警務處」。入稟狀指,原告於案發時段為香港警務處警員,隸屬荃灣警署;而首被告為被告的同袍,職級為高級警員,跟被告駐守同一警署,負責處理警員的配槍借還工作。
原告稱遭惡言相向 被提醒需尊重較高級人員
事件肇於2020年7月22日,吳在歸還配槍時,林首次對他惡言相向,當時吳見林正在忙碌,故詢問稱:「大佬,方唔方便交嘢?」林則回應謂:「本槍簿已經放喺度,你咪交囉,問咩?你係唔係唔交?」又稱「呢度無大佬嘅,要叫就叫師兄」。吳然後指如林不喜歡,以後不會叫他,但林就回應說:「你唔嗌我,我唔會俾槍你喎。」吳之後反問林「扮咩高鬥啫」,林則著對方「你投訴我囉。」另一名女警署警長A之後介入,向吳詢問有關事件,強調由於林較吳高級,故吳需要尊重對方的職級。
另在一次歸還配槍時,林要求吳將子彈交到其手上,有別一般放在桌上的做法,吳不願跟從,林遂拒絕回收配槍,並向警署警長B投訴,使B立即質疑「佢(吳)情緒咁樣係唔係唔適宜攞槍」。吳其後向林道歉,但林仍針對其誠信作出不實指控,令謠言在其所屬小隊內廣傳,亦使他被排斥參與日常行動和內部活動。
內部調查指首被告沒犯錯 原告申覆核被拒 向平機會投訴不獲受理
之後林接連在警署內大聲向吳喊「早晨呀」,吳就曾以相同聲線及字眼回應,其後以點頭回應或無視林,惟林就向吳稱:「我以為你聾㗎」,又向他表示「你要玩,我就同你玩」及「(退休)嚿大錢我已經拎完」。
另在2021年6月,吳指林向他作出粗俗及冒犯行為及言辭,重覆叫喊詆毀他及說侮辱性說話,包括至少5次稱「你老婆俾我X」和「你阿媽俾我X,生咗你個衰仔」。吳指自己感到受威脅和驚嚇,認為因警務處未能有效規管、實行及監察職場內反性騷擾政策,令自己受林不合法性騷擾,又因自己不願接受林的道歉而遭拒絕借槍。
入稟狀亦透露,林曾接受內部調查,調查人員曾向吳表示「一隻手掌拍唔響」、「點解咁多嘢唔講而係話你呢樣(誠信)?一定有原因」,最終調查認為林並無犯錯,吳曾申請覆核結果但不獲批准。吳另曾於2021年向平機會作出投訴,不過平機會評估後,決定不繼續調查有關投訴。
入稟狀指,吳就事件向林索償共12萬元情感傷害賠償及4萬元懲罰性賠償,另要求香港警務處就未能有效監察及防止職場性騷擾,向團結香港基金或警察福利基金捐贈16萬元懲罰性賠償。
法庭:區域法院
原告:Ng Hon Sum
被告:Lam Man Lung、香港警務處
案件編號:DCEO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