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陸振中涉非禮及襲擊下屬|總督察警署女廁聽同袍提「沙頭角個女幫辦畀人搞」 追問事主確認遭被告性侵 事主崩潰哭訴:我個身污糟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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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警司陸振中,涉2022年6月粉嶺熟食中心殘廁三度強迫女下屬口交,另涉同年7月醉酒後危險駕駛及襲擊下屬,他否認7罪受審,今(9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20天審訊。為事主錄取口供的總督察供稱,原本就陸振中襲擊事主一事錄口供,其後因為在女廁聽到同袍提及「沙頭角個女幫辦畀人搞喎好似」,懷疑指涉事主遭性侵,遂向上級報告。總督察憶述,她主動向事主查問是否遭性侵時,事主情緒崩潰並用手指向上方,暗示施虐者是上級,並指:「我個身污糟晒!」

被告陸振中(43歲)被控於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粉嶺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殘廁內3度非禮女下屬X。他另被控同年7月15日,在粉嶺牽晴間停車場內危駕,和襲擊下屬蔡文浩、賴文顯及X。

辯方質疑「搞」或指權鬥 總督察稱作為女性評估是性侵

針對殘廁非禮事件,時任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徐嘉穎供稱,她原本獲委派就陸振中涉毆打下屬一事,與X錄口供,當時X配合,但情緒非常波動。其後徐在新界北總區總部如廁期間,聽到兩名同袍的對話,其中一人提到:「沙頭角個女幫辦畀人搞喎好似。」另一人問:「畀人搞?搞咩先?」對方再回應:「搞喎!唔係打嗰隻喎!搞喎!」由於屬沙頭角警區的X在錄取毆打事件口供時,情緒狀態與案情不合比例,徐意識到「搞」可能指性侵犯或性騷擾,「因為我自己都係女性警務人員,如果有啲咁嘅事,必須正視」,遂立即向上級報告,上級指派她跟進調查。

辯方質疑,女廁對話中的「搞」沒有指涉性侵,可能是指權力鬥爭,也沒提及受害者的身分。徐同意說法,但認為「唔覺得佢有輩份畀人搞(權力鬥爭)」,加上她是在女廁聽到相關對話,故認為涉及女性遭性侵,再回想起X在錄口供時情緒複雜及誇張,不似是單純受到毆打襲擊,故「作為一個女性,呢個(X遭性侵犯或性騷擾)係我當時嘅評估」。她同意辯方所指,過程中沒有聽到被告的名字。

被問施虐者是否上級 事主激動手指向上方示意

徐續憶述,翌日她與X午膳期間,以關心X近況作為開場白,查詢對方「有冇其他關於單案嘅顧慮」,X透露遭被告性侵。

辯方質疑,根據徐的書面供詞,X在午飯期間並沒主動提及被告。徐同意,指X的性格「好容易退後」,查問期間需給予鼓勵,遂於當時引入傳聞問:「聽到啲謠傳有人搞你喎。」再讓對方回應。當X透露施虐者是同袍後,徐追問是否學堂同學,X擰頭;徐續問是否工作崗位的同事,X沒有正面回應。然後徐查問施虐者與X的階級關係,X用手指向天,徐意會到這是「上級」的意思。徐指當時X只有兩位上級,包括涉毆打下屬的被告;由於X為毆打事件錄口供時反應激動,徐遂追問她是否曾遭被告性侵或性騷擾。X聞言崩潰,邊哭邊點頭,並謂:「我個身污糟晒!」

徐其後為X錄取性侵一事的口供,X表示「唔記得太過細緻」,只肯定三次性侵期間,被告的陽具均碰觸到X嘴唇。

辯方質疑X沒交代細節,徐強調曾多次查問X嘴唇碰觸陽具的次數及時長,但X情緒激動崩潰,一時趴在桌上,一時坐在地下,甚至呼吸困難,需要攙扶起身。徐嘗試待X冷靜後再追問,X僅強調不會說謊,表明「記得嘅嘢已經講晒,唔想創作個答案畀我聽」,並稱只能交代幾個印象最深刻的動作。

退休指揮官:被告激動落淚擁別 表現「過咗少少火位」

針對飯局後的襲擊事件,控方傳召時任分區助理指揮官黃燦熊作供。他供稱自去年11月起休假,現已退休。他憶述自己臨近退休時,身為上司的被告提議舉行歡送會,日期是案發日。案發當晚被告遲到,席間喝了一至兩杯啤酒,表現得非常開心,臨走前擁抱他「say goodbye(說再見)」,並且激動落淚。雖然他與被告認識已久,但在沙頭角分區共事僅兩個月,故認為被告表現「過咗少少火位」。

黃續稱由於被告喝了酒,不宜駕車,兩名沒喝酒的同袍遂打算送被告回家,即本案傷者蔡文浩及賴文顯。其後黃收到訊息指被告堅持要自行駕車回家,他到場勸阻時,見被告坐在駕駛座上大叫,情緒激動,賴一腳踏上車廂,以阻止被告開車,但被告不理勸阻,開車駛向車閘,並一度嘗試用八達通打開閘門,但不成功。後來救護員到場,黃發現蔡的手部被包紮,查問下蔡表示與被告糾纏期間受傷。案件明天續審。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勞潔儀
被告:陸振中
控罪:猥褻侵犯、危險駕駛、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普通襲擊
案件編號:DCCC13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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