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年81歲註冊西醫戴港盛被指2022年6月至9月向病人濫發「免針紙」,他與一名女商人同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戴港盛另被控13項交替控罪,再獨自被控3項洗黑錢罪,涉款逾千萬元,兩人否認控罪受審,戴港盛今(15日)續作供。控方指出,另一宗案件的醫生蔡淑梅因涉嫌濫發免針紙被捕,事發兩天後,戴在WhatsApp群組發出相關連結,之後診所姑娘回覆診所同月裝修,次被告則回覆:「邊個裝呀,是藉口裝修,順便停下對嗎?」
控方質疑道:「唔做嘅原因,係因為其實你驚,你見到有醫生因為濫發(免)針紙被警方拘捕,你都驚同樣行為被揭發。」戴否認,指當時租約到期,他打算退休,重申道:「我係一個愛國愛港嘅人,喺共產黨嘅學校出嚟⋯⋯我同佢嘅睇法完全唔同,唔好扯上同蔡淑梅嘅關係,好冇?」
另外,控方質疑病人所述的情況不符合獲發免針紙,並指戴是濫發針紙,而戴為了「顯得好似有合理原因」,故在病人紀錄上「作」症狀,戴一概否認。
兩名被告分別為戴港盛(現年81歲,被起訴時76歲)及楊璦瞳(被起訴時58歲),兩人同被控一項「目的在於使他們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案發日期為2022年2月10日至9月20日。戴另被控13項相同控罪,作為上述控罪的交替控罪。
戴另獨自再面對3項洗黑錢罪,首項控罪牽涉戴的2個中國銀行帳戶款項,涉款6,935,300港元;第二項控罪涉及「美凱國際有限公司」、「美凱醫療美容有限公司」銀行帳戶內共2,162,500元。第三項控罪則牽涉在戴身上檢獲的現金56,510元、在診所搜獲的702,470元、在其住所檢獲的1,100,570元,合共1,859,550元。
稱為診所裝修不提停業 免引起醫美客恐慌
戴港盛今續接受控方盤問。控方指出,戴於2022年9月7日在WhatsApp群組發出一條連結,內容提及醫生蔡淑梅因涉嫌濫發免針紙,於同月5日被警方拘捕,時任診所姑娘田宇回覆:「20號,診所裝修。」次被告楊璦瞳則回覆:「邊個裝呀,是藉口裝修,順便停下對嗎?ok。」
在控方盤問下,戴確認作為診所「話事人」,可決定診所是否休業,但指「因為租約到期呀,已經預備醫美都唔做,咩都唔做,我要退休」。控方遂指出:「唔做嘅原因,係因為其實你驚,你見到有醫生因為濫發針紙被警方拘捕,你都驚同樣行為被揭發,係咪呀?」戴表示:「我已經話我唔係濫發⋯⋯嗰個蔡淑梅出事,唔關我事⋯⋯我係一個愛國愛港嘅人,喺共產黨嘅學校出嚟。」
此時,法官練錦鴻聞言微笑,並着戴回答問題。戴於是稱:「我同佢嘅睇法完全唔同,唔好扯上同蔡淑梅嘅關係,好冇?」
法官追問:「既然你想退休,你話診所租約到期,點解你唔直接講,要搵個藉口呀?嗱,呢個同愛國愛港冇關係㗎。」戴表示租約於該月22日到期,法官遂指:「我唔理你租約幾時真係到期,點解唔直接講,我唔做喇,我退休喇?」戴稱,當時有許多接受醫美服務的人已繳費,免得引起恐慌,亦避免給予他人「錯誤嘅感覺」,即「類似而家檢控講嘅錯誤感覺」。
9月發1664張免針紙 官計算後日收逾38萬元
控方指出,戴的診所初期每日只發出10至20張免針紙,直至8至9月,數目明顯增加,8月共發出600張,9月共發出1664張。
法官指,戴於9月22日被捕,遂關注9月共有多少個工作天?控方確認有16個工作天,當中13日發出合共1664張免針紙。法官遂指,將1664除以13日,並以3000元一張免針紙的價錢計算,每日收取合共38.4萬元,戴聞言稱:「我冇呢個statistics。」
控方續指,在該月份中,戴發出免針紙的時間,最長需時約5分21秒,最短則只有2分25秒,質疑戴沒有為病人作出徹底的評估,戴回答:「呢個完全係唔同意。」
控方稱,從一份由介紹人「Crystal」提供的名單當中,19名獲發免針紙的人士,獲豁免打針的理由均相同,「呢個係冇可能嘅巧合」。法官即打斷謂:「呢個係comment。」控方遂指,戴根本是濫發免針紙,戴隨即否認。
被指無為病人檢查及欠記錄 否認杜撰症狀
控方稱,據戴昨日作供所形容,他認為病人楊聯欣報稱有胃炎、胃酸倒流等,屬於「比較可能未經控制嘅疾病」,可見戴並非當刻已認為楊聯欣有未控制的疾病。戴表示:「我唔同意,我做咗50幾年醫生,你入嚟,我最少都知道你有咩病。」至於為何無為楊聯欣檢查,戴稱:「喺我醫美診所,冇咁多儀器。」被法官追問下,戴始稱不記得當時有否進行檢查。
控方指出,戴明知楊聯欣沒有未控制的嚴重疾病,但「係唔係都畀免針紙」,因此屬濫發,戴不同意。控方再指,楊聯欣第二次前往診所時,沒有講述自己的症狀,戴亦無過問,戴再次否認道:「呢個係冇可能嘅事,完全唔同意呀。」法官遂問戴:「你有問到佢?」戴確認有問,惟法官指「你好似冇寫低喎」,紀錄只見「再簽多6個月(免針紙)」的英文字眼。
法官於是問戴:「關於佢唔適合打針,你話你有問過佢嘅情況㗎嘛,咁有冇寫喺呢度呀?」戴回答時提及:「我以前喺政府醫院做⋯⋯」法官打斷謂:「你唔好再講返政府醫院喇,你再講政府醫院,我以後唔敢睇政府醫院㗎喇。」
就其他病人而言,控方亦先後指出,戴知悉病人所述情況根本不符合獲發免針紙的理由,戴是濫發免針紙,而戴為了「俾一啲支持自己」、「顯得佢哋好似有合理原因可以得到免針紙」,故「作呢啲症狀」,戴一概否認。
臥底女警獲發免針紙後 隔4分鐘見下一名病人
控方稱,臥底女警張文婷僅表示自己心口痛,病人紀錄卻記載她「sensitive to vaccine」及患牛皮癬,同樣是由戴「作出嚟」,戴再次否認。控方又指,看診過程歷時「三兩分鐘」,而非戴所指的25分鐘或「拗咗好耐」,戴隨即着控方「攞出證明」,又指:「冇證冇據,點可以咁樣?都冇可能嘅事,行入嚟行出去都需要時間。」
控方遂引述紀錄,指張文婷於晚上8時09分獲發免針紙,不計及她聲稱的「兒子」,下一位病人在4分鐘後獲發免針紙,「中間得嗰4分鐘,你已經見咗下一個病人,兼且攞埋張免針紙喇喎,呢個係我哋電腦紀錄嚟㗎,唔會出錯㗎戴醫生」。
戴稱,以其記憶至少有20分鐘,又反問道:「因為佢攞人哋嘅身分證,話係佢嘅仔嚟詐騙,做一個唔誠實嗰啲口供同埋病歷,點信得過呢個人呀?即係等於知法犯法呀!」法官聞言表示,上述屬於陳詞,「你畀律師做啦,我諗佢會熟啲嘅」。
控方又指,警署警長張國光沒有表示對疫苗敏感,僅稱打第一針後「唔聚財」,而戴記錄張國光對新冠疫苗敏感,因他清楚知悉此才是可以簽發免針紙的原因,戴回答完一輪後,法官一度問戴:「你明唔明個問題呀究竟?」戴表示:「我都唔係好清楚。」法官稱:「你唔清楚都可以講咁多嘢嘅?」
被捕當日身上有5萬元 戴指與免針紙無關
另外,控方指出戴之所以濫發免針紙,「因為想有得益」,法官質疑:「佢收咗錢喇,你話嗰啲係咪得益呢?」
控方接着指,不論是戴身上的現金,抑或放在診所或其住所的現金,至少一部分是他發免針紙所得之得益。戴遂指,被捕當天身上的5萬元,「係人哋做醫美嘅費用,同針紙冇關係,你要分開清楚」。
其中一日取籌至81號 電腦紀錄發197張免針紙
代表戴的大律師潘展平在覆問時指,控方指稱戴的戶口曾發出逾3000張免針紙,關注是否全部都是戴決定發出?戴表示「唔係」。
辯方以2022年9月20日為例,據臥底警員所指,他當天取籌至81號,但電腦紀錄則顯示曾發出197張免針紙,詢問戴為何相差這麼大。戴稱:「電腦同醫健通紀錄,或者有人入去(系統),喺我唔知道嘅情形之下自己出(免針紙)。」
辯方再指,該月19日共發出206張免針紙,並問戴道:「會唔會全部都係你自己出?」戴回答:「呢個係冇可能嘅事,我一個人冇可能發到咁多。」他又指:「類似姑娘呀,或者醫美啲人個個都可以發。」
辯方又關注,為何9月份簽發免針紙的數目大增?戴估計當時「有啲醫生唔肯簽呢啲針紙,被起訴或者咩」,而「個個人為咗自己嘅命」、「有啲人怕,有啲驚」,在Facebook得知「淨返呢個醫生睇完肯畀免針紙」,故許多人前來其診所。
戴作供完畢。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練錦鴻
被告:戴港盛、楊璦瞳
控罪:目的在於使他們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洗黑錢
法律代表
控方: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韻婷、署理高級檢控官譚皓
辯方:大律師潘展平(戴港盛)、大律師許瑩瑩及大律師蔡栩(楊璦瞳)
案件編號:DCCC123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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