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63歲男商人被指涉在Facebook多次發布包括煽動推翻中央政權、令人憎恨港府、宣揚「港獨」和「台獨」主義等訊息,本月26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今(28日)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今毋須答辯,同時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由懲教看管,案件押後至7月26日再提訊,以等候警方檢查從被告身上及住所搜出的手提電話、iPad及手提電腦。辯方今庭上提及一宗裁判法院是否有權審理涉司法管轄權的上訴案件,並指本案可能會有相關爭議。
被告江達權(63 歲,報稱商人),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26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發布、提供及/ 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及/ 或圖片,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 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
(c)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控方今申請押後,以等候警方檢查從被告身上及住所搜出的手提電話、iPad及手提電腦。辯方不反對押後,但提及有一宗關於裁判法院是否有權審理涉司法管轄權的上訴案件正待審理,本案可能會有相關爭議。
辯方另為被答申請保釋,控方就反對。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並把案件押後至7月26日再提訊。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
被告:江達權
控罪: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案件編號:WKCC2786/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