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傳媒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歷156天審訊,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全部罪名成立。案件上個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囚20年,認罪的被告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其中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蘋果日報》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被判囚10年,司法機構資料今(9日)顯示,林就刑期提出上訴。
至於被裁定罪成的黎智英及其餘各認罪被告,黎智英在港律師團隊於上周向本刊確認,黎不會上訴。另外,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任職英文版主管的被告馮偉光,已就其10年刑期提出上訴,其餘各被告則暫未見資料顯示提上訴。【《蘋果》國安案報道結集】
林文宗為《蘋果日報》前執行總編輯,法庭在判刑時指,林與前《蘋果》總編輯羅偉光及前主筆兼英文版主管馮偉光3人,由於沒有作供,也沒有協助控方,只能因及時認罪獲慣常的3分1刑期扣減,並減刑至10年監禁,即法例所訂的最低刑罰。
案件於上月9日判刑,各被告的量刑與刑罰情況如下:
| 被告 | 量刑起點 | 刑期扣減 | 總刑期 |
|---|---|---|---|
| 黎智英(不認罪) | 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8年 串謀刊印及發布煽動刊物罪:23個月 | 2年1個月(基於黎高齡、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 | 20年 |
| 張劍虹(從犯證人) |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 | 8年3個月 | 6年9個月 |
| 陳沛敏(從犯證人 |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 | 8年 | 7年 |
| 楊清奇(從犯證人) |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 | 7年9個月 | 7年3個月 |
| 羅偉光(認罪) |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 | 5年(認罪扣減) | 10年 |
| 林文宗(認罪) |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 | 5年(認罪扣減) | 10年 |
| 馮偉光(認罪) |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 | 5年(認罪扣減) | 10年 |
| 李宇軒(從犯證人) |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 | 7年9個月 | 7年3個月 |
| 陳梓華(從犯證人) |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 | 8年9個月 | 6年3個月 |
「蘋果國安案」共有9人及3間公司被告,當中4名被告受審,包括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與3間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被指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黎與公司另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指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上述6人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黎智英另單獨面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指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蘋果》國安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
被告:馮偉光
控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CACC75/2026(HCCC5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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