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國安案|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囚10年 英文版主管馮偉光就刑期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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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歷156天審訊,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全部罪名成立。案件上個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囚20年,認罪的被告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當中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任職英文版主管的被告馮偉光,其量刑起點為15年,獲認罪扣減後被判囚10年。司法機構資料顯示,他昨(2日)就刑期提出上訴。

至於被裁定罪成的黎智英及其他認罪被告,暫未見資料顯示他們提出上訴。【《蘋果》國安案報道結集】

馮偉光為《蘋果日報》前主筆及英文版執行總編輯,法庭在判刑時指,馮與前《蘋果》總編輯羅偉光及前執行總輯林文宗3人,由於沒有作供,也沒有協助控方,只能因及時認罪獲慣常的3分1刑期扣減,並減刑至10年監禁,即法例所訂的最低刑罰。

案件於上月9日判刑,各被告的量刑與刑罰情況如下:

被告量刑起點刑期扣減總刑期
黎智英(不認罪)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8年
串謀刊印及發布煽動刊物罪:23個月
2年1個月(基於黎高齡、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20年
張劍虹(從犯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8年3個月6年9個月
陳沛敏(從犯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8年7年
楊清奇(從犯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7年9個月7年3個月
羅偉光(認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5年(認罪扣減)10年
林文宗(認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5年(認罪扣減)10年
馮偉光(認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5年(認罪扣減)10年
李宇軒(從犯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7年9個月7年3個月
陳梓華(從犯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8年9個月6年3個月


「蘋果國安案」共有9人及3間公司被告,當中4名被告受審,包括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與3間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被指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黎與公司另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指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上述6人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黎智英另單獨面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指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蘋果》國安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
被告:馮偉光
控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CACC75/2026(HCCC5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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