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去年獲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抗辯,惟之後經全國人大常委就《港區國安法》作出釋法後,香港「國安委」及後建議入境處處長,拒向Tim Owen批出工作簽證。黎就此於今年4月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認為「國安委」的建議以及跟從有關解議的入境處處長越權,要求撤銷有關決定。不過有關申請上月遭《國安法》指定法官、首席法官潘兆初駁回,以特區法院對國安委的工作沒有任何司法管轄權為由,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黎智英上周四(1日)就潘兆初的判決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資料,案件暫時未排定聆訊日期。【《蘋果》國安案報道結集】
首席法官潘兆初上月20日頒下的書面判詞,指國安委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屬中央政府事權,而監督國安委的權力為「中央政府專有」,香港法院沒有任何監督權,故國安委不容司法覆核挑戰,遂駁回黎智英的司法覆核申請。潘兆初同時在判詞中,
反駁黎智英一方就國安委工作不受制衡的質疑,指有關觀點完全無視「國安法」第12條下,國安委受中央政府直接監督及控制,更指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聆訊中舉出的例子是「非常極端但脫離現實」,形容是「憑空想像而危言聳聽的評論」。而由於駁回黎智英的司法覆核申請,黎智英另外入稟高院要求律政司宣布釋法不影響早前法庭裁決他可聘用Tim Owen作代表的相關案件,亦因而被撤銷。【《蘋果》國安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原訟庭首席法官潘兆初
上訴方:黎智英
案件編號:HCAL566/2023、CACV166/2023
法律代表:
上訴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大律師黃雅斌、大律師董皓哲、大律師李峰琦及大律師姚穎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