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國安案|時任執總林文宗及英文版主管馮偉光不服刑期申上訴許可 排期明年1.22處理 預留3小時 暫未顯示審理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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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歷156天審訊,黎智英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被判囚20年,其餘認罪被告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其中前《蘋果日報》英文版主管馮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各被判囚10年,二人早前提出刑期上訴,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兩人的不服刑罰上訴許可申請,排期於2027年1月22日進行,料需時3小時,暫未顯示處理申請的法官。【《蘋果》國安案報道結集】

案件於今年2月9日判刑,各被告的量刑與刑罰情況如下:

被告量刑起點刑期扣減總刑期
黎智英(不認罪)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8年
串謀刊印及發布煽動刊物罪:23個月
2年1個月(基於黎高齡、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20年
張劍虹(從犯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8年3個月6年9個月
陳沛敏(從犯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8年7年
楊清奇(從犯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7年9個月7年3個月
羅偉光(認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5年(認罪扣減)10年
林文宗(認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5年(認罪扣減)10年
馮偉光(認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5年(認罪扣減)10年
李宇軒(從犯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7年9個月7年3個月
陳梓華(從犯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8年9個月6年3個月

案件發展時序:

年份日期事件
2020年12月3日黎智英因蘋果大樓違契欺詐案被還押
12月11日黎智英被起訴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12月23日 高等法院批准黎智英以1,000萬元保釋
12月31日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黎智英再被還押
2021年12月28日黎智英與6名《蘋果日報》高層被加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2022年10月19日高院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黎智英
12月10日黎智英因蘋果大樓違契欺詐案被判囚5年9個月
12月30日人大常委第6次釋法,首度解釋《港區國安法》
2023年1月11日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批Tim Owen工作簽證
4月11日黎智英申司法覆核指國安委越權
5月19日司法覆核申請被高院原訟庭駁回
12月18日蘋果國安案開審
2024年4月16日黎智英司法覆核一審敗訴上訴再遭駁回
11月20日蘋果國安案黎智英首日作供
2025年3月6日蘋果國安案黎智英完成52天作供
3月18日黎智英司法覆核敗訴申上訴至終院被駁回
8月28日蘋果國安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12月15日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成
2026年1月13日黎智英及其他認罪被告完成求情
2月9日黎智英被判囚20年,其他被告被判囚6年3月至10年
2月26日蘋果大樓違契欺詐案上訴得直,黎智英及黃偉強獲撤銷定罪及判刑
3月2日馮偉光提刑期上訴
3月6日律師團隊確認黎智英就蘋果國安案不上訴
3月8日林文宗提刑期上訴
3月9日蘋果國安案上訴期限屆滿
2027年1月22日上訴庭處理林文宗、馮偉光申請刑期上訴許可

「蘋果國安案」共有9人及3間公司被告,當中4名被告受審,包括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與3間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被指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黎與公司另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指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上述6人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黎智英另單獨面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指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蘋果》國安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上訴庭
上訴人:林文宗、馮偉光
控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CACC7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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