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國安案|政府申充公黎智英名下及相關公司逾1.27億元資產 部分公司股權由黎助手及長子持有 千萬元保釋金及欺詐案獲退還罰款同被要求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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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罪罪成,今年2月被判囚20年。特區政府早前根據《國安法》及《實施細則》,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根據入稟狀,律政司申請充公黎智英名下及相關公司的銀行戶口及股份等,其中部分公司股權由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和其長子黎見恩持有。另外,黎智英早前曾交出合共1,000萬元保釋金,以及他在蘋果大樓違契欺詐案上訴得直後,獲退還的200萬元罰款,亦被列為要求充公的財產,上述資產合計至少達1.27億元;高等法院將於7月8日處理充公令申請。【《蘋果》國安案報道結集】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黎智英。

黎名下及相關公司銀行逾60個戶口內財產 涉款約4,449萬

入稟狀指,原告要求法庭頒令充公黎智英直接或間接持有、擁有和控制的相關財產,包括黎名下的15個戶口(10個匯豐銀行戶口、2個恒生銀行戶口、3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戶口),涉款共32,298,687.6元。

原告亦申請充公與黎相關的17間公司、47個戶口的款項,涉款共12,114,760元,當中包括「Dico Consultants Limited」(力高顧問有限公司)、「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等。

「蘋果國安案」審訊時透露,「力高」為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控制的香港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則為二人控制的加拿大公司。至於庭上證供顯示,黎曾將英屬處女群島離岸公司「LACOCK INC.」轉予同案被告陳梓華,該公司戶口內有8萬元,律政司亦要求一併充公。

要求充公17間公司股權 當中兩公司股份估值逾7,000萬元

原告另要求充公17間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權,當中包括: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黎智英及Mark Sumon各持股50%)、壹傳媒有限公司(黎智英持股71.26%)、「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Mark Simon持股100%);以及「Firm Way Investments Limited」,此公司由黎智英、其長子黎見恩及Mark Simon各持33.3%股權。

入稟狀僅列出兩間公司的股份估值,其中黎持有「Comitex Holdings Limited」的87.52%股份,估值為73,005.68元;至於「Comitex Knitters Limited」的股份,分別由「Comitex Holdings Limited」(99.9%)及「力高」(0.1%)共同持有,估值71,314,956.17元,換言之被申請充公的股權至少超過71,387,961.85元。

涉案保釋金及欺詐案上訴得直後獲退還罰款同被要求充公

此外,黎智英在蘋果大樓違契欺詐案及蘋果國安案中,曾分別各交出500萬元保釋金,即合共1,000萬元。另黎早前在欺詐案中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判刑,同時獲退還200萬元罰款。原告就在入稟狀中,要求同樣充公上述保釋金及該200萬元罰款。根據入稟狀,就原告要求充公的財產,總額即至少達127,881,409.76元。

律政司司長入稟要求充公的財產包括:

被要求充公資產類別涉及款項或價值
1)      黎智英直接或間接持有、擁有和控制的相關財產,包括其名下15個銀行戶口共$3,229.9萬
2)      與黎相關的17間公司、47個戶口的款項共$1,211.5萬
3)      轉予蘋果國安案被告陳梓華的英屬處女群島離岸公司「LACOCK INC.」戶口$8萬
4)      17間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其中兩間公司相關股份估值,分別為$7.3萬及$7,131.5萬
5)      黎在蘋果大樓違契欺詐案及蘋果國安案中交出之保釋金共$1,000萬
6)      欺詐案獲退還罰款$200萬

【《蘋果》國安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
原告:律政司司長
被告:黎智英
案件編號:HCMP51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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