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國安案|上訴限期本周一屆滿 僅兩被告就刑期提上訴 時任總編輯羅偉光同被判囚10年未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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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歷156天審訊,黎智英上月9日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被判囚20年,其餘認罪被告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黎智英的律師團隊早前已確認,黎不會就定罪或刑期提上訴。蘋果國安案判刑後的28天上訴限期本周一(9日)屆滿,只有前《蘋果日報》英文版主管馮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在限期前提出刑期上訴,其餘認罪被告目前未有提出上訴。【《蘋果》國安案報道結集】

馮偉光為《蘋果日報》前主筆及英文版執行總編輯,法庭在判刑時指,馮與前《蘋果》總編輯羅偉光及前執行總輯林文宗3人,由於沒有作供,也沒有協助控方,只能因及時認罪獲慣常的3分1刑期扣減,並減刑至10年監禁,即法例所訂的最低刑罰。

案件於上月9日判刑,各被告的量刑與刑罰情況如下:

被告量刑起點刑期扣減總刑期
黎智英(不認罪)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8年
串謀刊印及發布煽動刊物罪:23個月
2年1個月(基於黎高齡、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20年
張劍虹(從犯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8年3個月6年9個月
陳沛敏(從犯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8年7年
楊清奇(從犯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7年9個月7年3個月
羅偉光(認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5年(認罪扣減)10年
林文宗(認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5年(認罪扣減)10年
馮偉光(認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5年(認罪扣減)10年
李宇軒(從犯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7年9個月7年3個月
陳梓華(從犯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15年8年9個月6年3個月

案件發展時序:

年份日期事件
2020年12月3日黎智英因蘋果大樓違契欺詐案被還押
12月11日黎智英被起訴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12月23日 高等法院批准黎智英以1,000萬元保釋
12月31日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黎智英再被還押
2021年12月28日黎智英與6名《蘋果日報》高層被加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2022年10月19日高院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黎智英
12月10日黎智英因蘋果大樓違契欺詐案被判囚5年9個月
12月30日人大常委第6次釋法,首度解釋《港區國安法》
2023年1月11日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批Tim Owen工作簽證
4月11日黎智英申司法覆核指國安委越權
5月19日司法覆核申請被高院原訟庭駁回
12月18日蘋果國安案開審
2024年4月16日黎智英司法覆核一審敗訴上訴再遭駁回
11月20日蘋果國安案黎智英首日作供
2025年3月6日蘋果國安案黎智英完成52天作供
3月18日黎智英司法覆核敗訴申上訴至終院被駁回
8月28日蘋果國安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12月15日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成
2026年1月13日黎智英及其他認罪被告完成求情
2月9日黎智英被判囚20年,其他被告被判囚6年3月至10年
2月26日蘋果大樓違契欺詐案上訴得直,黎智英及黃偉強獲撤銷定罪及判刑
3月2日馮偉光提刑期上訴
3月6日律師團隊確認黎智英就蘋果國安案不上訴
3月8日林文宗提刑期上訴
3月9日蘋果國安案上訴期限屆滿

「蘋果國安案」共有9人及3間公司被告,當中4名被告受審,包括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與3間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被指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黎與公司另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指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上述6人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黎智英另單獨面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指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蘋果》國安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
被告:馮偉光
控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CACC75/2026(HCCC5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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