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跟《蘋果日報》關聯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已排期於今年9月25日開審,不設陪審團。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昨(29日)頒下書面判詞,一致駁回黎智英一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案件今(30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控方表示,將有6名主要證人,預計每人需時5至10日作供,認為審期需由原定的40日延長至65日;法官李運騰則指計算控辯雙方結案陳詞的時間後,認為審期共需83日。庭上又透露,控方近期新呈交兩份專家供詞,分別涉及Twitter及Facebook的運作,以及有關制裁的法律效力。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就稱,雖然仍要視乎新增的證據,但認為83天的審期過多,又一度提及近日另一案件的經驗,表示擔心控方有機會「搬龍門(shifting the goalposts)」,望控方可確認不會再呈遞新證據,並表示不想再改動開審的日期。法官杜麗冰表示,明白辯方很想如期開審,但法官李運騰以及控方和辯方團隊的人士,均有參與「35+」案(註:「35+」民主派初選案)。就彭耀鴻表示「35+」案已接近完成控方案情,杜官就指該案「開始見到隧道盡頭的曙光」,另將案件定於8月18日再作案件管理聆訊。【《蘋果》國安案報道結集】
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今表示,案件將有6名為主要證人,透露6人的證供已涵蓋控方案情的很大部分,由於預料每人屆時需時5至10日作供,因此已會令審訊日期超出原定的40日;此外,審訊時控方將應辯方要求傳召18名控方證人,故認為審期需延長至65日才足夠。
法官計及結案陳詞料審期共需近4個月
法官李運騰就問及控方建議的65日審期,是否已包括讓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的時間?周天行回應稱,案件只是處理證供的時間將需時65日;李官其後稱,假設給予控辯雙方兩星期準備書面結案陳詞,再給予雙方各兩日作口頭陳詞,將共需要83日,即接近4個月的審期。法官杜麗冰亦指,明白只是預計審期,但各方均需有一個較貼近現實的預算以預留時間。
法官李運騰今又提到,控方近期又新呈交了兩份專家供詞;法官杜麗冰則指,其中一份是關於Twitter及Facebook運作的專家供詞,另一份則有關制裁(sanction)的專家供詞。周天行補充,有關專家供詞是跟制裁的法律效力有關。
辯方指不打算盤問部分證人 明言擔心控方「搬龍門」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則稱,現階段不打算傳召辯方專家證人,但稱仍需時審視控方的專家供詞,惟認為即使會在審訊時質疑相關專家的證供,料也只會花約半日審訊時間。彭又稱,有很多證人辯方均不打算盤問,雖然仍要視乎新增的證據,但認為83天的審期是過多。
彭耀鴻又一度提到,就近日另一宗案件的經驗,擔心控方有機會「搬龍門(shifting the goalposts)」。法官李運騰就對辯方有此疑慮表示理解,因控方曾稱在去年的夏天已準備好案件,即已可倚賴已有材料去舉證,但現時又呈交新增的證據,令他想知道控方會否再有其他新增證據。李官又指,認為80多天的審期頗長,望辯方在審視證據後,可告知法庭是否會有進一步的控辯雙方承認事實,並認為本案應再有一個審前的案件管理聆訊;最後定出在8月18日再作另一次案件管理聆訊。
辯方欲要求控方現確認不再呈遞新證據 法官指難要求控方作承諾
彭耀鴻稱,辯方不想再改動9月25日開審日期,同意可在開審前一個月再作案件管理聆訊。法官杜麗冰表示,明白辯方很想如期開審,但本案的3名指定法官,其中法官李運騰及控方與辯方的團隊中人,均有參與「35+」案的審訊,雖然法官們也希望此案可如期於9月開審,但只能如此希望。彭耀鴻則指,得悉「35+」案已接近完成控方案情,杜官則回應,形容該案「開始見到隧道盡頭的曙光(to see some light at the end of the tunnel)」。
彭耀鴻就再強調,如控方有打算呈遞新證據,應現在就要表明,不應在開審日或審訊期間才呈遞,望控方現在可確認不會再呈遞新證據。法官杜麗冰則指,彭作為刑事案的專家,應明白有時會有某些情況出現,故法庭難以要求控方作此承諾。法官杜麗冰另指示,控方開案陳詞如有修改、控辯雙方有新增承認事實,以及辯方對證供的可呈堂性的爭議等文件,需於8月1日前呈交法庭。【《蘋果》國安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
被告:黎智英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李庭偉、署理高級檢控官陳穎琛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大律師黃雅斌、大律師董皓哲、大律師李峰琦及大律師姚穎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