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屯門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涉於拒絕家長行賄並得悉廉署調查後,要求該家長刪除電話訊息。二人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蔡姓家長早前已經認罪,助理校長孔少丹的案件今(11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錄取控方證人供詞,以及向辯方提供有關供詞,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押後至明年2月12日再訊,被告續准繼續以1萬元現金保釋。
被告孔少丹(50歲,助理校長),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即於2024年9月12日,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銷毀或干擾廉署就蔡鈺被指稱貪污而進行的刑事調查的資料。
本案另一被告蔡鈺早前已承認控罪,案件將於12月31日判刑。控方表示,蔡願意提供證人口供,申請押後本案至明年2月12日再訊,已等待錄取證人供詞,以及向辯方提供有關供詞。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押後,孔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
法院:屯門裁判法院
法官: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被告:孔少丹
控罪:妨礙司法公正
案件編號:TMCC200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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