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68名被抽中陪審員中逾廿人表示英語欠佳 法官感歎35年前初任法官時 有人自言英文不好屬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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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名媛蔡天鳳遇害案,死者疑被殺害後再遭碎屍。蔡的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及前大伯鄺港傑否認謀殺罪,高院今(24日)遴選陪審團,基於法官及控辯團隊首席大律師的母語是英語,故本案為英語審訊,有68名陪審員曾被隨機抽中,當中逾20人表示英語欠佳,法庭亦無法提供單對單傳譯。暫委法官祁彥輝一度感嘆,他起初擔任法官時、即35年前,有人指自己英文不好屬罕見,基於歷史原因,英文已不是香港常用的口語語言,他唯有信任陪審員所說。

法官又透露,他不懂得中文,對於有完全不諳英語的陪審員指自己很樂意參與中文審訊,他笑言大多數刑事審訊使用英語。今天曾有一名男陪審員被選中後,在宣誓期間遭法官發現其英語不流暢,因而無法出任,法庭須重新遴選1人。案件終組成7男2女陪審團。據悉,控方明天不會作開案陳詞。

3名被告分別為鄺港智、鄺港傑及鄺球,他們否認一項謀殺罪,即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號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鄺港智、鄺港傑則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他們於2023年2月21日至2月23日之間,在香港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號地下內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鄺球則否認此罪。

部分具高學歷或專業資格陪審員稱英文水平不足 法官直言驚訝

遴選前,暫委法官祁彥輝向現場逾100名參與遴選的陪審員指,審訊預料約40天,他本人及控辯雙方的首席大律師(leading counsel)之母語均為英語,因此是次為英語審訊,陪審明白英文非常重要,如果他們認為自己的英文不夠好,請告訴法官,但對於有人想假扮英文不好,從而避開陪審員職責,他們必須知道法庭會採取步驟去檢查。

法庭今遴選陪審團期間,一名任職工程師的男陪審員指,他只明白四至五成法官所說的話,並強調自己已從學士學位畢業10年;有一名持會計學士學位的男陪審員亦指自己英文水平不足,法官直言驚訝。另有一名男陪審員任職學校社工、獲輔導碩士學位,也自言英文不太好,恐對審訊不公平,法官再次明言感到少許驚奇,但不想質疑對方。

此外,一名接受中學教育、從事銷售業的男陪審員就使用流利英文表示,不認為自己可以明白每一個英文字,雖然獲法官讚:「I think your English is pretty good(我認為你的英語不錯)」,但該名男陪審員指自己不懂得相關法律詞彙。另有一名女陪審員指自己要接孩子放學,亦擔憂無法完全明白法律詞彙,法官同樣讚其英文水平不錯(pretty good),但最後亦豁免她出任。

陪審員稱現時開始學英文 望兩年後可出任 被告聞言發笑

有男陪審員就透露自己在福建出生,10年前來香港,無法說任何英文,因此獲法官豁免;也有男陪審員自稱初中畢業,在內地工作多年,強調:「法官,你頭先講嘅嘢我基本上嚟講我完全聽唔明」,但他很樂意參與中文審訊,並稱:「我而家開始學(英文),希望兩年後可以(做陪審員)」,在被告欄內的鄺港傑聞言發笑。法官就笑答指,大多數刑事審訊均用英語進行。

另外,一名64歲男陪審員稱自己患糖尿病,「成日要飲水同去廁所」,並指他不是很明白不同英文的口音,要求提供翻譯,但法官指法庭無法安排,最後笑言「你說了足夠的原因說服我(you have said enough to persuade me)」,因此豁免對方出任;亦有一名男陪審員指自己英文不好,望法庭提供傳譯,遭法官拒絕要求兼豁免出任。

女陪審員指明白英文但不明白任何中文 最終被辯方反對出任

其他同樣指自己的英文不夠好,且獲法官豁免出任的陪審員,包括任職日本旅行團導遊、製衣業文員、港鐵職員、幼稚園老師、物流界從業員的人士;亦有持幼兒教育學士學位、兩名任職工程師;另外6人則未有披露職業。

及至遴選尾聲,當一名陪審員再次表示自己的英文不好時,法官就不禁感嘆指,自己起初擔任法官時、即35年前,有人指自己英文不好屬罕見,惟基於歷史原因,英文已不是香港常用的口語語言,他唯有信任陪審員所說,豁免他們出任。

此外,有一名女陪審員指她明白英文,但不明白任何中文,法官笑言自己和對方一樣,並指法庭會翻譯文件,該女陪審員續指自己非常緊張,法官就安撫她指之後會習慣環境,不過最終鄺港傑的代表大律師Trevor Beel反對她出任。

與此同時,有9名陪審員指自己已計劃外遊、3人指需要照顧家人、1人指母親剛去世、2人稱有醫療原因,以及1人丈夫任職政府化驗所,負責檢驗本案證據,因而申請豁免出任,均獲法官批准。

1陪審員宣誓期間遭法官發現英語不流暢 雖一度爭取最終被拒出任

法庭原選出8男1女陪審團,但宣誓期間,其中1男陪審員遭法官發現其英語不流暢,他一度爭取指自己能夠聆聽英文,但「difficult for reading」,基於本案有英文文件,法官最終拒絕他出任,並需重新遴選另一名陪審員代替,及後終選出7男2女組成陪審團。

控方由外聘資深大律師Charlotte Draycott(郭莎樂)、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與檢控官尹培軒等代表,被告鄺港傑由大律師Trevor Beel代表,鄺球由大律師Oliver Davies(戴奧偉)代表,鄺港智由大律師Andrew Raffell(安華暉)代表。

法庭早前頒布蔡四名子女的匿名令,違者可能會被視為藐視法庭。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祁彥輝
被告:鄺港智、鄺港傑、鄺球
控罪:謀殺、阻止合法埋葬屍體
案件編號:HCCC19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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