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歲名媛蔡天鳳遇害案,警方早前再拘捕一名遊艇公司男職員,他涉嫌協助疑犯潛逃,今(6日)被控一項協助罪犯罪,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讀出控罪,指被告涉協助謀殺案疑犯鄺港智乘船潛逃澳門。被告暫毋需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8日再訊,其間被告獲准擔保。
控罪指,被告林舜(41歲)於2023年2月24日在香港某處,當鄺港智犯可逮捕的罪行,即謀殺罪,而林在知悉或相信該人就該罪行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安排鄺港智乘搭遊艇逃往澳門,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該人。
控方不反對被告有條件保釋,並申請押後與另一宗相關案件一併處理。裁判官最終批准被告保釋,條件為交出五萬港元保釋金、每周兩次到警署報到、不准離港、扣押所有生效或已過期的旅遊證件、沒收早前續領特區護照的申領書、須居住在報稱住址,及如住址有更改須24小時內通知警方。因應警方需時調查,案件押後至5月8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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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
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
被告:林舜
控罪: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第221章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90條 (1) (3))
案件編號:KCCC640/2023
